支付工程款业务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 ? 79000
贷:银行存款 ?79000
企业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补付的工程款作如下分录
借:在建工程 8000
贷:应付账款 ? 8000
按照决算报告转入固定资产
借:在建工程 87000
贷:在建工程 87000
根据会计分录涉及账户的多少,可以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
简单分录是指只涉及两个账户的会计分录,即一借一贷的会计分录;
复合分录是指涉及两个(不包括两个)以上账户的会计分录。
扩展资料会计分录格式
第一:应是先借后贷,借贷分行,借方在上,贷方在下;
第二:贷方记账符号、账户、金额都要比借方退后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贷方在右。
会计分录的种类包括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其中简单分录即一借一贷的分录;复合分录则是一借多贷分录、多借一贷以及多借多贷分录。
需要指出的是,为了保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经济业务合并在一起,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
处理分录
1、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2、本科目可按“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3、所得税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当期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
②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大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
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支付的工程款怎么记帐?
1.支付厂房建筑施工单位
借:在建工程-**工程 80
贷:银行存款 80万
2.房地产企业付工程款:
借:开发成本-**商品房 80
贷:银行存款 80
企业工程项目发生的款项,称为工程款。对于工程款,一般那设置应收账款科目、银行存款科目等进行会计核算,相应的账务处理是什么?
工程款如何做账?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登记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
贷:应付职工薪酬等
登记已结算的工程价款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登记已收的工程价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登记确认的收入、费用和毛利
借:工程施工—毛利
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工程完工时,将“工程施工”科目的余额与“工程结算”科目的余额对冲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
工程结算科目为建造承包商专用的会计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本科目应当按照建造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应结算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合同完工时,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建造合同已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工程款收入分录
1、开出工程款时确认主营业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工程结算收入
2、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结算成本
贷:工程施工—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
3、月末结转损益: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工程结算成本
借:主营业务收入—工程结算收入
贷:本年利润
支付工程款的会计分录
看你***是否到了,到了就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如果***没打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户了,在
借:在建工程
贷:预付账款
建筑工程分包竣工结算后超付了工程款怎么办
追回啊!如果以后还有合作的话,在以后的工程款里面扣回也可以!如果只有一次合作机会的话,要追回来还真有点任重道远!当然,可以通过合同条款里相关条款追回来,但是有点难度!无论之打官司还是仲裁,都需要很长的时间!以后注意吧!饥般结算前,最多支付合同额的80%。
建筑公司工程款的账务处理
1、开发商支付工程款
摘要:开具XX工程款***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XX公司(建设方)
贷:主营业务收入
2、计提XX工程税金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收入*3%)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营业税*7%)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
贷: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2%)
3、计提XX工程印花税(合同价的万分之三)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合同价*0.03%)
贷:应交税金—印花税
4、结转XX工程成本(该工程料、工、费等所有支出,让施工方提供给你***,你计入工程施工、应付工资、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相应科目)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工程施工—XX工程—直接材料
贷:工程施工—XX工程—直接人工
贷:工程施工—XX工程—机械使用费
贷:工程施工—XX工程—其他直接费
贷:工程施工—XX工程—间接费
工程款,剔除税金及管理费,转入对方指定账户(提供材料或费用***)
收到对方支付的工程预付款,会计分录怎么做啊?
因为还没有开始做工程,没有达到收入确认条件;所以不能作为主营业务收入,只能记为一笔预收款。
因此款及分录应该记做: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暂挂预收账款,待达到收入确认条件后转为收入。工程如果不太大,时间不长,可以到工程结束再结转收入;如果工程时间较长,可以分阶段结转收入。)
从工程款中扣除的罚款如何做会计分录
借:应付帐款-----谁谁 20万 贷:营业外收入------罚款 2万 现金 18万
甲方如不按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价款,乙方应该怎么办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上述条款,甲方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按要求付款,可与乙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乙方同意后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付款申请生效后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应付款的利息。
如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时,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可以进行诉讼。
望***纳,非常感谢哈!
多付工程款退回如何作帐
按原来你支付工程款时的会计分录,把多付退回的款项做红字冲回。
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怎么办?
1,如果公司是合法存在的,那么合同肯定是有效的,你可以拿合同,工程结算单,付款凭证等***该公司2,如果公司已经被注销,那么合同应当是无效的,但你依然可以要求工程款,因为根据司法解释,即使合同无效,如果你的工程是合格的,依然可以要求对方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参考资料:
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 在工程施工期间收到支付的工程款则如何处理
我也是建筑企业做会计,建造合同的几个分录,
1、发生合同成本 :借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 原材料 等相关科目
2、已结算合同价款时:借 应收账款
贷 工程结算
3、实际收到合同价款时 :借 银行存款
贷 应收账款
4、期末确认收入,结转成本,按完工的%
借 主业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倒挤差额)
贷 主业收入
5、工程完工: 工程施工、工程结算 对冲
借 工程结算
贷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你问的应该是第3个分录,建筑业会计很麻烦的,主要是完工的进度不好估计,我都是问总工程师,他们也是估计,希望对你有用
工程款支付***!
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财建[2004]369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 ***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均适用本办法。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以下简称“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第四条 财政部门、各级地方 *** 财政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地方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价款结算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从事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二章 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
第六条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以下简称“发、承包人”)订立书面合同约定。
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由发、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
合同价款在合同中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第七条 发、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三)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四)发生工程价款***的解决方法;
(五)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六)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七)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八)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九)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十)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第八条 发、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可选用下列一种约定方式:
(一)固定总价。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二)固定单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三)可调价格。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价格调整;
3.经批准的设计变更;
4.发包人更改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修正错误除外)造成费用增加;
5.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第九条 承包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调整情况发生后14日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日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当合同规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第十条 工程设计变更价款调整
(一)施工中......>>
法律分析:1、直接支付至承包人的指定账户。
发包人将工程款支付至承包人的指定账户,无论是转账、现金汇款还是使用票据,对双方来说都无疑是避免***的最有效方式。即使付款或收款的凭证不慎遗失,任何一方都可以到银行查询交易记录完成举证,***也可以通过调查取证查清付款的详细信息
2、支付给承包人的有关人员。
发包人将工程款直接支付给实际施工人的情形较多。除了实际施工人以外,承包人的财务人员、现场负责人或委托授权的其他人往往也会收取工程款。
3、支付给特定的第三方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包人需要将一部分工程款支付给第三方,而承包人对此予以认可或应当认可的,同样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记帐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