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落不明多久可以认定为失踪,下落不明多久可以宣告失踪

tamoadmin 成语分享 2024-07-09 0
  1. 公民下落不明多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
  2. 一起学习民法典宣告失踪篇
  3. 失踪立案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4. 人出走多久(下落不明),家里人没有向法院提出死亡申请,多少年公安系统可以消户口?
  5. 请问公民下落不明满几年的可以申请为失踪人?

法律分析:下落不明四年,***宣告死亡。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意外***,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公民下落不明多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

可以。如果对方失踪,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申请,可以向辖区派出所报案,相信派出所会给你一个接警通知单,这会是以后到******的证据。也可以向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社区、街道等申请证实。宣告失踪的起算时间。必须下落不明满2年。从申请之日起算2年,当然这份证明不如派出所的证据证明力度大。

下落不明多久可以认定为失踪,下落不明多久可以宣告失踪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法律分析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 、父母 、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指定的人代管。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宣告失踪的条件和程序如下:(一)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二)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三)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人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四)必须经人民***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一起学习民法典宣告失踪篇

现实问题

小顾是一名登山爱好者,一次与驴友一同去外地登山,但此后就一直没有小顾的消息了。失踪一年后,小顾的父亲老顾感到小顾回来的希望不大了,不知道是不是可以到***宣告小顾失踪呢?

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本案中,小顾失踪还未满两年,老顾还不能宣告小顾失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从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24.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失踪立案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一起学习民法典宣告失踪篇。

一起学习民法典:

宣告失踪篇:

1.宣告失踪的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2.下落不明的时间计算。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3.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指定的人代管。

4.财产代管人的职责。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财产代管人的变更。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侵害失踪人财产权益或者丧失代管能力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人民***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人民***变更财产代管人的,变更后的财产代管人有权请求原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6.失踪宣告的撤销。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应当撤销失踪宣告。失踪人重新出现,有权请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人出走多久(下落不明),家里人没有向***提出死亡申请,多少年公安系统可以消户口?

失踪立案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

2、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3、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人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

4、必须经人民***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

宣告失踪的撤销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失踪人重新出现或知道其下落的事实。如果失踪人回到住所、居所、工作单位,或者其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戚、朋友以各种方式知道了真实下落,失踪人就可以重新亲自处理民事关系,或者授权其他人处理。这样,失踪人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民事活动,不需要财产代管人帮助处理债权债务关系;

2、失踪人本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提出撤销宣告失踪的申请。失踪人重新出现后,有权向***提出撤销申请,也可以委托其他人代为申请。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即失踪人的近亲属、与失踪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如果失踪人本人及其近亲属都不提出撤销申请,***不能主动撤销作出的失踪宣告,虽然本人已经出现,在法律上,该人仍然是失踪人,不能亲自参加民事活动;

3、***作出撤销失踪宣告的判决。作出撤销判决的***应是作出宣告失踪判决的***。***在对失踪人重新出现或知道其下落的事实进行核实后,作出撤销宣告失踪的判决。

综上所述,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请问公民下落不明满几年的可以申请为失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相关条文:

下落不明两年即可宣告失踪,再经过两年即可宣告死亡,只要***宣告死亡即可注销户口。

一、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他为失踪人。

宣告失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主体条件: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人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

(二)客体条件:

1.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

2.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三)形式条件。申请必须***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必须经人民***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

二、宣告失踪2年后可以再去宣告死亡。

宣告死亡: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宣告下落不明的满一定期间的自然人为死亡的制度。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与宣告失踪制度的设计目的相比,宣告死亡主要解决失踪人的整个民事法律关系的状态问题,而宣告失踪则主要解决失踪人的财产管理问题。故宣告死亡重在保护被宣告死亡人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宣告失踪则重在保护失踪人的利益。

(1)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申请人包括:(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必须按此顺序申请,顺序在先的申请人有排他效力,有在先顺序的排除在后顺序,同顺序的权力平等。

(2)须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a:下落不明满4年;b: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日满2年;c:意外失踪且取得死亡证明的)

(3)须由人民***宣告 人民***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必须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的,公告期间为1年;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其不可能生存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

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如果自然人下落不明满4年,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人民***仍然只能作出失踪宣告,而不能作出死亡宣告。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二十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一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指定的人代管。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第二十二条 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

第二十三条 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他死亡:

(一) 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二) 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

第二十四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

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第二十五条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公告期间届满,人民***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可以申请为失踪人。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人民***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公告期间届满,人民***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