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敖之鬼馁而典故_若敖之鬼馁而的拼音意思

tamoadmin 成语成因 2024-06-08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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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古人为什么留长发

问题一:指挥若定的意思 指挥若定

释义:形容态度冷静,考虑周全,指挥起来就象一切都事先规定好了似的。

出处:唐?杜甫《咏怀古迹》诗:“伯仲之间见伊吕,指挥若定失萧曹。”

若敖之鬼馁而典故_若敖之鬼馁而的拼音意思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问题二:指挥若定的介绍 指挥若定,成语,作谓语、定语,读作zhǐ huī ruò dìng,形容态度冷静,考虑周全。出自 唐?杜甫《咏怀古迹》诗:“伯仲之间见伊吕,指挥若定失萧曹。”

问题三:指挥若定失萧曹中失是什么意思? 出自于杜甫的咏怀古迹五首之五

诸葛大名垂宇宙, 宗臣遗像肃清高。 三分割据纡筹策, 万古云霄一羽毛。

伯仲之间见伊吕, 指挥若定失萧曹。

运移汉祚终难复, 志决身歼军务劳

诗人盛赞诸葛亮的人品与伊尹、吕尚不相上下,而胸有成竹,从容镇定的指挥才能却使萧何、曹参为之黯然失色。 失:以...为不足道,使...失色

问题四:伯仲之间见伊吕,指挥若定失萧曹 意思? 杜甫

咏怀古迹五首(之五)

诸葛大名垂宇宙,宗臣遗像肃清高。

三分割据纡筹策,万古云霄一羽毛。

伯仲之间见伊吕,指挥若定失萧曹。

福移汉祚难恢复,志决身歼军务劳。

伊尹:指商朝汤的大臣,吕尚:***文王,武王开创周朝。 萧何,曹参是汉高主的名相。此句赞誉武侯治理,用兵,人品和伊尹吕尚在伯仲之间,运筹帷幄的气度令萧何,曹参失色。

问题五:叱咤天风镇海涛这首诗是什么意思 这首诗歌颂郑成功叱咤风云的军事才能,和觥觥不可磨灭的民族气节。

蔡元培先生的一首七绝:

叱咤天风镇海涛,指挥若定阵云高。

虫沙猿鹤有时尽,正气觥觥不可淘。

位于日光岩龙头山寨寨门遗址东北侧的岩石上,系我国近代著名的教育家和民主革命家蔡元培1930年行书直题的一首七言绝句。字幅高约1.15米,宽0.60米。诗曰:“叱咤天风镇海涛,指挥若定降云高。虫沙猿鹤有时尽,正气觥觥不可淘。”诗后署跋、款:“中华民国十六年一月来此凭吊,/十九年十二月应李汉青先生之请补题。蔡元培。”这首诗歌颂郑成功叱咤风云的军事才能和觥觥不可磨灭的民族气节。

问题六:若的词语是什么 若敖鬼馁 若敖:指春秋时楚国的若敖氏;馁:饿。若敖氏的鬼受饿了。比喻没有后代,无人祭祀。

若存若亡 有时记在心里,有时则忘记掉。用以形容若有若无,难以捉摸。

若即若离 若:好象;即:接近。好象接近,又好象不接近。形容对人保持一定距离

若明若暗 好象明亮,又好象昏暗。比喻对情况的了解或对问题的认识不清楚。

若无其事 象没有那回事一样。形容遇事沉着镇定或不把事情放在心上。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要想人家不知道,除非自己不去做。指干了坏事终究要暴露。

若隐若现 隐隐约约,看不清楚。

若有所失 好象丢了什么似的。形容心神不定的样子。也形容心里感到空虚。

若有所思 若:好像。好像在思考着什么。

若敖之鬼 若敖:指春秋时楚国的若敖氏。若敖氏的鬼将因灭宗而无人祭祀。比喻没有后代,无人祭祀。

若崩厥角 ①像野兽折了头角一样。比喻危惧不安的样子。②叩头的声响像山崩一样。形容十分恭敬的样子。

若不胜衣 形容身体羸弱,好像连衣服的重量都不能承担。

若合符节 比喻两者完全吻合。

若离若即 形容对人保持一定距离。同“若即若离”。

若卵投石 比喻不自量力,必遭失败。同“以卵击石”。

若明若昧 比喻对情况的了解或对问题的认识不清楚。同“若明若暗”。

若烹小鲜 意为治理大国要像煮小鱼一样。煮小鱼,不能多加搅动,多搅则易烂,比喻治大国应当无为。后常用来比喻轻而易举。

若丧考妣 丧:死去;考:父亲;妣:母亲。好象死了父母一样地伤心。

若涉渊冰 比喻处境艰险。同“若涉渊水”。

若涉渊水 比喻处境艰险。

若释重负 形容紧张心情过去以后的的轻松愉快。同“如释重负”。

若隐若显 若:好象;隐:隐藏;显:显现。好象隐藏不露,又好象显现出来。形容隐隐约约,看不清楚的样子。

若有若无 形容事物不清晰或关系不亲密。

若有所丧 若:好象。好象丢了什么似的。形容心神不定的样子。也形容心里感到空虚。

若有所亡 若:好象。好象丢了什么似的。形容心神不定的样子。也形容心里感到空虚。同“若有所丧”。

灿若繁星 灿:灿烂。繁:众多。亮晶晶的就像天上众多的星星。比喻才能出从的人很多。

齿若编贝 编:顺次第排列;贝:贝壳。形容牙齿整齐洁白。

呆若木鸡 呆:傻,***的样子。呆得象木头鸡一样。形容因恐惧或惊异而***的样子。

洞若观火 洞:透彻。形容观察事物非常清楚,好象看火一样。

恩若再生 恩惠极大如同给了第二次生命。

奉若神明 奉:信奉;神明:神。崇拜得象迷信者敬神那样。形容对某些人或事物的盲目尊重。

固若金汤 金属造的城,滚水形成的护城河。形容工事无比坚固。

寂若无人 寂:寂静。寂静得就像没有人一样。

矫若惊龙 矫:矫健。常用于形容书法笔势刚健,或舞姿婀娜。

噤若寒蝉 噤:闭口不作声。象深秋的蝉那样一声不吭。比喻因害怕有所顾虑而不敢说话。

敬若神明 神明:泛指神,像敬重神一样敬重对方。形容对某人或某物崇拜到了极点。多用作贬义

口若悬河 讲起话来滔滔不绝,象瀑布不停地奔流倾泻。形容能说会辨,说起来没个完。

烂若披锦 形容文辞华丽

冷若冰霜 冷得象冰霜一样。比喻待人接物毫无感情,象冰霜一样冷。也比喻态度严正,不可接近。

寥若......>>

问题七:用一个成语来形容“决定胜负与千里之外。形容将帅谋划得当,指挥若定”,应该用哪个? 决胜千里 决胜千里 的解释 该成语被查看:55 次

成 语 决胜千里

发 音 jué shèng qiān lǐ

成语解释 坐镇指挥千里之外的战局。形容将帅雄才大略,指挥若定。

成语故事 《史记?留侯世家》:“运筹帷帐中,决胜千里外,子房功也。”

示 例

问题八:伯仲之间,是什么意思 伯仲之间

▲释义

伯仲:兄弟排行的次第,伯是老大,仲是老二;间:中间。比喻差不多,难分优劣。

出处

三国?魏?曹丕《曲论?论文》:“傅毅之于班固,伯仲之间耳。”

示例

~见伊吕,指挥若定失萧曹。 唐?杜甫《咏怀古迹》诗

问题九:决胜千里的胜是什么意思 题名: 决胜千里

所属朝代: 汉代

拼音: jué shèng qiān lǐ

出处: 《史记?卷五十五》:“运筹帷帐中,决胜千里外,子房功也。”

示例: 东夏克平,南国底定,参谋帷幄,决胜千里。 ◎《隋书?苏威传》

近义词: 稳操胜券

语法: 补充式;作谓语、定语、宾语;形容卓越的军事运筹才能。

解释: 坐镇指挥千里之外的战局。形容将帅雄才大略,指挥若定。

范梈《掘冢歌》诗词选鉴赏

若敖鬼馁 若敖:指春秋时楚国的若敖氏;馁:饿。若敖氏的鬼受饿了。比喻没有后代,无人祭祀。

若存若亡 有时记在心里,有时则忘记掉。用以形容若有若无,难以捉摸。

若即若离 若:好象;即:接近。好象接近,又好象不接近。形容对人保持一定距离。

若明若暗 好象明亮,又好象昏暗。比喻对情况的了解或对问题的认识不清楚。

若无其事 象没有那回事一样。形容遇事沉着镇定或不把事情放在心上。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要想人家不知道,除非自己不去做。指干了坏事终究要暴露。

若隐若现 隐隐约约,看不清楚。

若有所失 好象丢了什么似的。形容心神不定的样子。也形容心里感到空虚。

若有所思 若:好像。好像在思考着什么。

若敖之鬼 若敖:指春秋时楚国的若敖氏。若敖氏的鬼将因灭宗而无人祭祀。比喻没有后代,无人祭祀。

若崩厥角 ①像野兽折了头角一样。比喻危惧不安的样子。②叩头的声响像山崩一样。形容十分恭敬的样子。

若不胜衣 形容身体羸弱,好像连衣服的重量都不能承担。

鲁迅 阿q正传 好段 急急急急急急急!!!!!

掘冢歌

昨日旧冢掘,今日新冢成。

冢前两翁仲,送前还迎新。

旧魂未出新魂入,旧魂还对新魂泣。

旧魂丁宁语新魂,好地不用多子孙。

子孙绵绵如不绝,曾孙不掘玄孙掘。

我今掘矣良可悲,不知君掘又何时?

全诗可分成两部分,前六句是背景,后六句是一段鬼话。前六句很好懂:一座旧坟被掘掉了,次日,在其原址上,又建成了一座新坟。坟前两个石头人,守墓已有不知多少个年头了,这种送旧迎新的事,他们大约也不是头一回经历了吧?可是,今天这两位神情冷漠的石头人,心里恐怕也有点奇怪了-新魂已附着躯壳进了墓道,旧魂还赶不上和尸骨一块离开,它们狭路相逢,旧魂对于把自己逐出旧宿地的新魂,并不恶语相加,却是朝它哭泣,而它哭泣的原因,又不是自己的将成游魂,如下文所知,却是新魂的获得归宿!奇矣怪哉,这样的哭泣。可更奇怪的,还是石头人听到的旧魂对新魂的反复叮嘱:“有一块好的墓地安身,可千万别指望子孙太多了!”当然,若葬下去后,立即断子绝孙,野坟无人熙看,被掘开刨平,也是很可哀的事。但那是例外的情况,姑且可以不论。“眼下的情景却是,当儿子、孙子们安葬自己时,是诚心祈望自已灵魂安息,并且保佑他们子孙绵延,世泽不斩,传之无穷?。可是,如今子孙倒确实蕃衍到了第四代、第五代……不料,或许是因为他们生齿日繁、生计日蹙,连祖上的坟地也只得卖了来糊口;或许是因为世风浇薄,人心不古,祖上的坟墓也不祭不扫,任其被人发掘。谁知道他们呢?总之,自已阴魂庇护下的曾孙、玄孙们,却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所托庇的祖先被掘了坟不管,这不是很可悲的事吗?不过,我虽然可悲地被掘了,但这悲哀总算也过去了。眼下更可悲的是,我又眼睁睁地看着你走上了我的老路。想到你不知哪一天也要被掘,我能不为你哭泣吗?所以啊,想得透点吧,老兄,什么子孙绵延啦,入土为安啦,还是不费神好。”--一段如此普通易晓的话里,细想却有如此曲折的含义,即使是墓前的石头人听了也要大为称称奇吧?

身后能得入土安葬,大概是死者对子孙的最大指望,所以,“若敖之鬼馁”,是极恐怖的事情;营造“先人庐墓”,是为子孙者天经地义的责任,所以,男儿毁家、女子卖身以葬亲,是极可赞许的行为;至于子孙死后谁来管自己的朽骨,至于坟墓造好后将来是否会陵夷,这就不去考虑了:反正,这一切的指望和责任,都关系着人伦孝道,在“重教化”的年代里,是没什么含糊的。由此说来,范梈此诗,把这一切却想得那么透、看得那么轻,形容得那么不足道,不可不谓是惊世骇俗之语了。其背离礼教的程墨之远,空道理不必说了,举个例子就可知道。明人郎瑛在《七修类稿》中,给本诗作了一个评价,为“缪理太甚”,理由是“据歌,则人决不用子孙,亦不用坟墓矣”--象征着传统的“坟墓”和遵循着传统的“子孙”,在正统派看来,如何可以少得!真是道不同不相为谋,在范梈看得很穿、想得很开、说得轻描淡写的地方,正统派却是无论如何也看不清、想不通,辩驳得面孔铁板。

狱中上母书原文及翻译全文

第三章 续优胜记略

然而阿Q虽然常优胜,却直待蒙赵太爷打他嘴巴之后,这才出了名。

他付过地保二百文酒钱,忿忿的躺下了,后来想:“现在的世界太不成话,儿子打老子……”于是忽而想到赵太爷的威风,而现在是他的儿子了,便自己也渐渐的得意起来,爬起身,唱着《小孤孀上坟》到酒店去。这时候,他又觉得赵太爷高人一等了。

说也奇怪,从此之后,果然大家也仿佛格外尊敬他。这在阿Q,或者以为因为他是赵太爷的父亲,而其实也不然。未庄通例,倘如阿七打阿八,或者李四打张三,向来本不算一件事,必须与一位名人如赵太爷者相关,这才载上他们的口碑。一上口碑,则打的既有名,被打的也就托庇有了名。至于错在阿Q,那自然是不必说。所以者何?就因为赵太爷是不会错的。但他既然错,为什么大家又仿佛格外尊敬他呢?这可难解,穿凿起来说,或者因为阿Q说是赵太爷的本家,虽然挨了打,大家也还怕有些真,总不如尊敬一些稳当。否则,也如孔庙里的太牢一般,虽然与猪羊一样,同是畜生,但既经圣人下管,先儒们便不敢妄动了。

阿Q此后倒得意了许多年。

有一年的春天,他醉醺醺的在街上走,在墙根的日光下,看见王胡在那里赤着膊捉虱子,他忽然觉得身上也痒起来了。这王胡,又癞又胡,别人都叫他王癞胡,阿Q却删去了一个癞字,然而非常渺视他。阿Q的意思,以为癞是不足为奇的,只有这一部络腮胡子,实在太新奇,令人看不上眼。他于是并排坐下去了。倘是别的闲人们,阿Q本不敢大意坐下去。但这王胡旁边,他有什么怕呢?老实说:他肯坐下去,简直还是抬举他。

阿Q也脱下破夹袄来,翻检了一回,不知道因为新洗呢还是因为粗心,许多工夫,只捉到三四个。他看那王胡,却是一个又一个,两个又三个,只放在嘴里毕毕剥剥的响。

阿Q最初是失望,后来却不平了:看不上眼的王胡尚且那么多,自己倒反这样少,这是怎样的大失体统的事呵!他很想寻一两个大的,然而竟没有,好容易才捉到一个中的,恨恨的塞在厚嘴唇里,很命一咬,劈的一声,又不及王胡响。

他癞疮疤块块通红了,将衣服摔在地上,吐一口唾沫,说:

“这毛虫!”

“癞皮狗,你骂谁?”王胡轻蔑的抬起眼来说。

阿Q近来虽然比较的受人尊敬,自己也更高傲些,但和那些打惯的闲人们见面还胆怯,独有这回却非常武勇了。这样满脸胡子的东西,也敢出言无状么?

“谁认便骂谁!”他站起来,两手叉在腰间说。

你的骨头痒了么?”王胡也站起来,披上衣服说。

阿Q以为他要逃了,抢进去就是一拳。这拳头还未达到身上,已经被他抓住了,只一拉,阿Q跄跄踉踉的跌进去,立刻又被王胡扭住了辫子,要拉到墙上照例去碰头。

“‘君子动口不动手’!”阿Q歪着头说。

王胡似乎不是君子,并不理会,一连给他碰了五下,又用力的一推,至于阿Q跌出六尺多远,这才满足的去了。

在阿Q的记忆上,这大约要算是生平第一件的屈辱,因为王胡以络腮胡子的缺点,向来只被他奚落,从没有奚落他,更不必说动手了。而他现在竟动手,很意外,难道真如市上所说,皇帝已经停了考,不要秀才和举人了,因此赵家减了威风,因此他们也便小觑了他么?

阿Q无可适从的站着。

远远的走来了一个人,他的对头又到了。这也是阿Q最厌恶的一个人,就是钱太爷的大儿子。他先前跑上城里去进洋学堂,不知怎么又跑到东洋去了,半年之后他回到家里来,腿也直了,辫子也不见了,他的母亲大哭了十几场,他的老婆跳了三回井。后来,他的母亲到处说,“这辫子是被坏人灌醉了酒剪去的。本来可以做大官,现在只好等留长再说了。”然而阿Q不肯信,偏称他“***洋鬼子”,也叫作“里通外国的人,”一见他,一定在肚子里暗暗的咒骂

阿Q尤其“深恶而痛绝之”的,是他的一条***辫子。辫子而至于***,就是没有了做人的资格;他的老婆不跳第四回井,也不是好女人。

这“***洋鬼子”近来了。

“秃儿。驴……”阿Q历来本只在肚子里骂,没有出过声,这回因为正气忿,因为要报仇,便不由的轻轻的说出来了。

不料这秃儿却拿着一支黄漆的棍子——就是阿Q所谓哭丧棒——大踏步走了过来。阿Q在这刹那,便知道大约要打了,赶紧抽紧筋骨,耸了肩膀等候着,果然,拍的一声,似乎确凿打在自己头上了。

“我说他!”阿Q指着近旁的一个孩子,分辩说。

拍!拍拍!

在阿Q的记忆上,这大约要算是生平第二件的屈辱。幸而拍拍的响了之后,于他倒似乎完结了一件事,反而觉得轻松些,而且“忘却”这一件祖传的宝贝也发生了效力,他慢慢的走,将到酒店门口,早已有些高兴了。

但对面走来了静修庵里的小尼姑。阿Q便在平时,看见伊也一定要唾骂,而况在屈辱之后呢?他于是发生了回忆,又发生了敌忾了。

“我不知道我今天为什么这样晦气,原来就因为见了你!”他想。

他迎上去,大声的吐一口唾沫:

“咳,呸!”

小尼姑全不睬,低了头只是走。阿Q走近伊身旁,突然伸出手去摩着伊新剃的头皮,呆笑着,说:

“秃儿!快回去,和尚等着你……”

“你怎么动手动脚……”尼姑满脸通红的说,一面赶快走。

酒店里的人大笑了。阿Q看见自己的勋业得了赏识,便愈加兴高***烈起来:

“和尚动得,我动不得?”他扭住伊的面颊。

酒店里的人大笑了。阿Q更得意,而且为满足那些赏鉴家起见,再用力的一拧,才放手。

他这一战,早忘却了王胡,也忘却了***洋鬼子,似乎对于今天的一切“晦气”都报了仇;而且奇怪,又仿佛全身比拍拍的响了之后更轻松,飘飘然的似乎要飞去了。

“这断子绝孙的阿Q!”远远地听得小尼姑的带哭的声音。

“哈哈哈!”阿Q十分得意的笑。

“哈哈哈!”酒店里的人也九分得意的笑。

第四章 恋爱的悲剧

有人说:有些胜利者,愿意敌手如虎,如鹰,他才感得胜利的欢喜;***使如羊,如小鸡,他便反觉得胜利的无聊。又有些胜利者,当克服一切之后,看见死的死了,降的降了,“臣诚惶诚恐死罪死罪”,他于是没有了敌人,没有了对手,没有了朋友,只有自己在上,一个,孤另另,凄凉,寂寞,便反而感到了胜利的悲哀。然而我们的阿Q却没有这样乏,他是永远得意的:这或者也是中国精神文明冠于全球的一个证据了。

看哪,他飘飘然的似乎要飞去了!

然而这一次的胜利,却又使他有些异样。他飘飘然的飞了大半天,飘进土谷祠,照例应该躺下便打鼾。谁知道这一晚,他很不容易合眼,他觉得自己的大拇指和第二指有点古怪:仿佛比平常滑腻些。不知道是小尼姑的脸上有一点滑腻的东西粘在他指上,还是他的指头在小尼姑脸上磨得滑腻了?……

“断子绝孙的阿Q!”

阿Q的耳朵里又听到这句话。他想:不错,应该有一个女人,断子绝孙便没有人供一碗饭,……应该有一个女人。夫“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而“若敖之鬼馁而”,也是一件人生的大哀,所以他那思想,其实是样样合于圣经贤传的,只可惜后来有些“不能收其放心”了。

“女人,女人!……”他想。

古人为什么留长发

《狱中上母书》原文及翻译全文如下:

1、原文:

不孝完淳今日死矣!以身殉父,不得以身报母矣!痛自严君见背,两易春秋,冤酷日深,艰辛历尽。本图复见天日,以报大仇,恤死荣生,告成黄土;奈天不佑我,钟虐先朝,一旅才兴,便成齑粉。去年之举,淳已自分必死,谁知不死,死于今日也。斤斤延此二年之命,菽水之养无一日焉。致慈君托迹于空门,生母寄生于别姓,一门漂泊,生不得相依,死不得相问;淳今日又溘然先从九京:不孝之罪,上通于天!

呜呼!双慈在堂,下有妹女,门祚(zuò)衰薄,终鲜兄弟。淳一死不足惜,哀哀八口,何以为生?虽然,已矣!淳之身,父之所遗;淳之身,君之所用。为父为君,死亦何负于双慈!但慈君推干就湿,教礼习诗,十五年如一日。嫡母慈惠,千古所难,大恩未酬,令人痛绝。——慈君托之义融女兄,生母托之昭南女弟。

淳死之后,新妇遗腹得雄,便以为家门之幸。如其不然,万勿置后!会稽大望,至今而零极矣!节义文章,如我父子者几人哉?立一不肖后如西铭先生,为人所诟笑,何如不立之为愈耶!呜呼!大造茫茫,总归无后。有一日中兴再造,则庙食千秋,岂止麦饭豚蹄,不为馁鬼而已哉!若有妄言立后者,淳且与先文忠在冥冥诛殛顽决不肯舍!

兵戈天地,淳死后,乱且未有定期。双慈善保玉体,无以淳为念。二十年后,淳且与先文忠为北塞之举矣!勿悲勿悲!相托之言,慎勿相负!武功甥将来大器,家事尽以委之。寒食盂兰,一杯清酒,一盏寒灯,不至作若敖之鬼,则吾愿毕矣!新妇结二年,贤孝素著。武功甥好为我善待之亦武功渭阳情也语无伦次将死言善痛哉痛哉!

人生孰无死?贵得死所耳!父得为忠臣,子得为孝子。含笑归太虚,了我分内事。大道本无生,视身若敝屣。但为气所激,缘悟天人理。恶梦十七年,报仇于来世。神游天地间,可以无愧矣!

2、翻译:

不孝完淳如今就要死了,用身体奉献给父亲,不能再以身体来报答母亲了。悲痛自从父亲离我而去,已有两个年头。怨恨惨痛日益加深,历尽了艰难辛苦。本来指望重见天日,来报大仇,使死者得到慰恤,生者获得荣封,向九泉之下的父亲告慰我们的成功。无奈上天不保佑我们,聚集灾祸到先朝,一支军队刚兴起,就被击得粉碎。

去年的义举,完淳已自料非死不可,谁知当时不死,却死于今天,短短地延续了两年的生命,却没有尽一天孝养之责。以致尊贵的嫡母托身于佛门之所,亲生的母亲寄生在异姓之家。家门漂泊,活着不能相互依靠,死了不能相互安慰;完淳今日又溘然先赴九泉:不孝之罪孽,连上天都已知晓了。

唉呀,两位母亲还健在,下面又有妹妹、女儿,家运衰败,并无兄弟。我死了并不值得可惜,只是哀痛不已的八位亲人,凭什么维持生计?即使这样,还是算了吧!完淳的身子,是父亲留给的,但完淳的生命,是为国君所用的。

为了先父为国君,死对两位母亲又哪里是辜负!只是尊贵的嫡母对我爱护备至,教我学礼习诗,十五年来从未改变,嫡母如此慈爱恩惠,千百年来所少有。大恩未曾报答,使我悲痛到了极点,——现在我只得把尊贵的嫡母托付给姐姐义融,把亲生的母亲托付给妹妹昭南了。

完淳死后,妻子的遗腹能得到一男孩,那就是家门的***。如果不然,千万不要抱养他人为后嗣。会稽夏家望族,到如此已零落到了极点。铭记气节,彰显道义,象我父子这样的有几个呢?象西铭先生立一个不肖后嗣,被世人诟骂讥笑,还不如不立是好啊!唉呀!天地是无穷无尽的,家族终究会归于不能再繁衍的。

有一日朝廷中兴重建,那么,我们就能在庙中接受千百年的祭祀,那岂能只是享受麦饭豚蹄,不成为饿鬼而已的呀!如果有妄言另立后嗣的人,我与父亲在冥冥中一定要诛杀这个顽固愚蠢之人,决不饶恕他!

兵戈遍布天地,完淳死后,战乱不会有停止之日。两位母亲请好好保重身体,不要把我挂念在心里。(再生)二十年之后,完淳跟父亲又要做扫平塞北的义举了!不要悲伤,不要悲伤!嘱托的话,千万不要违背。外甥武功是未来成大器的人物,家里的事都交托他。

清明前夕寒食时节,七月十五盂兰盆会,供完淳一杯清酒,一盏寒灯,不要让完淳成为无人祭祀的饿鬼,那么我的心愿就了结了。妻子与我成婚二年,贤孝素来为人所深知,外甥武功替我好好地看待她,这也是外甥武功渭阳家族之情脉啊!语无伦次,这都是将死之人的肺腑之言。悲痛啊,悲痛啊!

人哪有不死的呢?贵在死得其所罢了!父亲能成为忠臣,儿子能成为孝子。含笑归天,完成我分内的事。佛门本无所谓生存,把自己的身体看作破旧的鞋子吧。完淳只是被刚正气节所激愤,懂得了天人之理。十七年来只是一场恶梦,报仇留给来世吧。完淳的神魂将遨游天地之间,可以无怨无悔了!

《狱中上母书》简介

该文选自《夏完淳集》卷八。这是公元1647年(清顺治四年),夏完淳在南京狱中写给其生母及嫡母的绝笔信。

作者在临刑前为“不得以身报母”而深感悲痛;为家中“八口”的生计问题而深感忧虑;但他又认为:“为父为君,死亦何负于双慈”,“以身殉父”是死得其所的。文中表达了作者以身赴义、视死如归的民族气节。文中所表述的“忠”、“孝”等词句,在当时的背景下,是和民族气节紧密相关的。全文一唱三叹,慷慨悲壮,感人至深。

现代人很难想象,春秋时期的先民为何如此执着于头发 ,以至于在我们看来达到一种病态的程度。当时的人们对人的体毛进行了非常详细的归类,汉朝时整理的《说文解字》记载了九千三百五十三个字,归结为五百四十个部首,其中关于人体毛的部首就有五个:表现长毛的“髟”、表现颚须的“须”、表现眉毛的“眉”、表现“腮须”的“而”、表现下垂腮须的“垂”。就“髟”部里,从形容头发长、头发多、头发美等状态,到描述头发绾结方法、对头发的动作加起来就有四十一个字,光形容头发长就有四个专门的字,每一个字都有微妙的区别比较头发的长短。而在甲骨文当中,“长”这个字本来就是长发的意思,以后才演变成长短的长。春秋时期的先民每日梳头,每隔三日后洗发,成人后不再剪发,而且成年男性还用***发补充头发。当时的人们很看重浓密的头发,使用***发就是为了在视觉上增加头发的分量。头发的多少,也被视为衡量一个人贤良的尺度。《国语·晋语九》记载的判断优秀贵族继承人标准的”五贤“,最重要的是”美鬓长大“,就是说长发美髯,身材高大,而非折冲樽俎,运筹帷幄。一个好的国君贤臣,比如周文王管夷吾,必须须发茂密,而他的身边总是围绕着长鬓美髦的君子。国家刑罚中的剃发、剃须也具有刑罚的实际效果,而普通人剪掉他人的头发或胡须在当时被视为是一种犯罪行为。对当时人来说,丧失须发与肉刑丧失手足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前者是精神上的痛苦,后者是肉体上的痛苦,人们对失去须发存有畏惧感。为了保卫头发,他们用布将头包起来避免头发***。吕思勉在《先秦史》中反复强调,当时人认为头发是不能给别人看的。我想,古人披头散发某种意义上,就像***妇女被扒掉面巾,朝鲜女性被扒去裤子。不难想见,毛发在当时必然是被赋予极其重要的意义,方才在语言文字当中留下绵绵痕迹。许多人认为剃须技术的不便,是促使古人留长发的直接原因。诚然,春秋时期生产力极度落后,虽然被后人视之为青铜器时代,但青铜器在这个时代始终是奢侈品,普通人不一定能够购置,事实上直到东汉末依然存在农民使用木制乃至骨制农具耕作的现象。更何况先民留长发的历史可以追溯至夏商周三代以前的石器时代,也就是说传说中的黄帝的时代。使用不够锐利的石器刮除体毛,无异于一场酷刑。然而建立于农耕劳作基础上的血亲宗族社会以及至今阴魂不散的巫术式思维方式的共同作用,才应是主导人们形成蓄养长发观念的原因。人类最早的思维方式都是巫术式的,巫术是“基于一种对超自然力量的信仰,并认为人凭借这样的力量可以控制周围的世界”。这种思维方式本质是一种错误的联想,即将毫不相干毫无逻辑的事物彼此相联系,即未实证,同时也不提供实证的途径,却认为这种联系理所当然。神话便是典型的产物,当我们回顾“精卫填海”、“夸父追日”这些故老相传的神话时,千万不能忘记在口耳相传的彼初,人们是真确地将这些故事当作事实而深信不疑。现代人知道神话的虚妄,是因为多年的教育告诉我们这是虚***不真的,而不是绝大多数人与古人相比思维方式上有多么的高明。未受过专业训练的普通民众,与巫术时代的先民其思维方式其实毫无二致。现今不加思索便相信中医与星座的伧夫愚妇如此之众,就是显明的例子。古人掌握的知识是相当稀少的,而为了便捷的解释世界,往往是将已知世界与未知世界牵强类比。 弗雷泽在《金枝》里分析巫术赖以建立的思想原则,将它们归结为两个方面:第一是“同类相生”或果必同因;第二是“物体一经互相接触,在中断实体接触后还会继续远距离的互相作用”。前者可称之为“相似律”,后者可称作“接触律”或“触染律”。巫师根据第一原则即“相似律”引申出,他能够仅通过模仿就实现任何他想做的事;从第二个原则出发,他断定,他能通过一个物体来对一个人施加影响,只要该物体曾被那个人接触过,不论该物体是否为该人身体之一部分。“相似律”另一种表示,便是以形补形。古人留长发的直接原因,便是因为头发与生命具有某种相似性,于是认为头发与人的生命力有某种未知的联系。他们相信,茂盛的体发,体现着旺盛的生命力。江绍原在《发须爪》里归纳了中国古代与头发相关的六种习俗:一、具有药物的疗效;二、视之为疾病的原因之一;三、头发与人身体具有某种关联,对脱离肉体的毛发施加某种行为,会影响到本体;四、头发能做人的替身;五、剪头发应搭配良辰吉日;六、死者留下的毛发也应埋葬。他按这个分类,举出与头发相干的三种物理事实:一、头发的颜色与长度与人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二、头发最易长存,哪怕肉体腐烂,毛发也能保存下来;三、人体唯有发、须、爪能周而复生。江绍原认为,通过对这些事实的观察,人们得出了以下两个观念:头发是人身体的精华,保养头发有益于身体健康,损害头发则有伤身体;人与头发保持着持续的联系,哪怕两者相分离,也不能切断两者干系。第一种观念前面已经说了是相似律,这第二种观念,便是弗雷泽所谓的“接触律”。再然后,对头发的这种认识,被人们给联系到植物身上。对于一个农耕社会来说,能否让作物取得丰收,是维系种群的关键。在古人看来,草、五谷乃至一般植物,与人类的生命力有相似性,很可能也存在某种内在干连,以至于在古汉语中,所谓的”毛“,就是草的意思。《谷梁传》云:”凡地之所生,谓之毛。“《左传·昭公七年》曰:”封略之内,何非君土?食土之毛,何非君臣?“《左氏会笺》的注释是:”毛谓九谷及蔬菜“。因而有”不毛之地“的说法,”磘埆不生五谷曰不毛“。与不毛意思相同的,有《庄子·逍遥游》”穷发“一词。作为万物的根源,大地的生命力表现为植物生长在地表上,一如同人 的生命力变成须发出现在体表,此二者异出而同名,皆谓之毛。人们相信,人如果蓄养长发和旺盛的体毛,同样会让作物茂盛。无独有偶,在古迦南地,人们相信人的生殖与植物生长有某种内在联系,因此每到春季,男女便会到田地里野合,寄希望相互交媾的魔力浸染到土地当中。用人类学的术语,他们是在集体进行一场大型交感巫术仪式。在古代中国,既然人与植物是被类比认识的,很自然的植物与家族也逐渐被类比认识,看到树木郁郁苍苍,就联想到世族的繁荣昌盛。当时人认为子孙繁衍,代代相传,与草木生根发芽,枝叶繁茂相同。人们普遍认为父子继承普遍是子从父身上生出,或者说父是土壤,而子从土壤中发芽成长。《礼记:哀公问》曾云:“身也者,亲之枝也,敢不敬与?不能敬其身,是伤其亲;伤其亲,是伤其本;伤其本,枝从而亡。”而且在生于大地、归于大地的意义上,人、家族与植物是共通的存在,因此便有了”苗裔“的说法。《离骚》云:”帝高阳之苗裔兮“《史记·陈杞世家》谓:”百世不绝,苗裔兹兹“。草是***发芽成苗,然后开花结果,孕育***,这样无限轮回下去,人的宗族亦是如此。旺盛的毛发体现着家族的繁荣,同时失落的头发也可能被人下诅咒予以巫蛊,古人对此不能不重视。需要指出的是,对于春秋时期的诸侯/卿/大夫/士来说,他们所栖居的生活世界本就是人神共同体,神与人在所有领域共存才能组成一个完整的世界。对先民们来说,生命最高的意义唯有人神共同体的永存,也就是自己本族的永存。而且,本族的永存,本非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把从祖先那里世系下来的财产和官职,以及生命的延续传递给子孙的实际行动。“若敖之鬼馁而”,即意味着故往今来一切价值的崩溃。这一个人神共同体生生不息,由生死交替来维持与完成。它的存续不仅以人之生为前提,还以人之死为前提。祖先神依赖于子孙的祭祀,而子孙的生存也依赖于祖先神的守护,两者之间相互依存,祖先神需要的血食(祭祀)只能由自己的子孙奉献,是以孔子谓“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而子孙的命运由祖先左右,祖先与子孙在祭祀与生命中找到自己相互存在的根据达到共存。于是人的肉体,在属于自己的同时,还是父母遗传下来的父母的肉体,不能随意损伤。后世归纳成“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孝经:开宗明义章》)的观念,在远古时代就成为当然的存在。本族的永存,就是在这种不断重复的父子继承和上自始祖下至子孙的生命连续,通过在自己肉体中的体现得到确认,并达到目的。自己的肉体不单是自己的,也是祖先的,还是子孙的。这样的观念与受到***教影响的现代文明自是格格不入,***教认为除了上帝之外,人的肉体在尘世只归自己支配。脱胎自***教的自由主义则抹消了上帝的存在,主张人对肉体具有绝对的所有权,身体只不过是个人的私有财产之一。深受现代文明恩惠的我们,也就很难理解曾子一生兢兢业业,不敢损及发肤的心理了。话痨了这么多,最后总结一下,方便不想细看的人:在古人看来长发不但体现着个人的生命力,同时也与作物茂盛息息相关,更与家族的繁衍有着密切的联系。生与死之间有大恐怖,不禁让人毛骨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