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对戴罪立功的一般会从轻发落是_古时候对戴罪立功的***一般会从轻发落

tamoadmin 成语实例 2024-06-15 0
  1. 原创故事我最喜欢小孩子了
  2. 耿精忠被凌迟多少刀(耿精忠凌迟过程)
  3. 《长安十二时辰》为什么会火?
  4. 看守所和监狱有什么区别?刚刚进看守所是和别的一起住吗?还是自己被关押?要干活吗?

两军交战勇者胜,如果一方士兵胆小怕死,时刻惦记着自己的小命,怎么打也不会赢,这是常识。

那么,如果组织一批***犯去打仗,算他们“戴罪立功”:打得好就恢复自由,打得不好——反正是死,是否战斗力会爆表?

图:***犯战斗力如何?

古代对戴罪立功的一般会从轻发落是_古时候对戴罪立功的犯人一般会从轻发落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我们来看看中外历史上的鲜活例子。

一、

先看中国古代的。

第一个。春秋时期,越王勾践和吴王阖闾的槜李之战。

图:越王勾践

越王勾践屡战不胜,于是使出了大绝招。他派出了一批***犯,排成三列,各持剑在颈上,走到吴军阵前说:“我们因为打仗不勇敢,不敢逃避刑罚,现在临阵***。”说完纷纷自刎倒地。吴军惊骇不已,阵容松动,勾践趁机进攻大败吴军,阖庐身受重伤,死于败退途中。

第二个,秦末的戏之战。

图:秦兵马俑

秦末陈胜吴广起义,天下大乱,陈胜派大将周文西向攻秦,周文一路上征集了数十万士兵,兵车千辆,攻占函谷关进逼咸阳。

秦朝调集军队根本来不及,大将章邯临危受命,免除70万骊山刑徒的罪犯身份,发给他们兵器,在距咸阳仅百里的戏迎击楚军。骊山刑徒中,很多都是有军事训练的逃亡军人,只要领导得当,他们的战斗力一点不差。结果,重获自由的骊山刑徒勇猛无比,大败楚军,周文被逼***。

不过,并不是组织囚徒打仗都会有惊喜,这是双刃剑,用得好固然传为美谈,用得不好,逃亡、甚至阵前倒戈给你看!

图:牧野之战

商末,周军打到首都朝歌,纣王仓促武装起大批奴隶、囚徒,开赴牧野迎战,没想到这些奴隶和囚徒毫无斗志,纷纷阵前倒戈,反而将商军队伍冲垮,纣王一败涂地自焚而死。

再来看看国外的。

二、

二战中,苏联有一支特殊的“死亡部队”:苏联红军惩戒营(连),清一色劳改犯组成。

图:前苏联**《惩戒营》

苏德战争前期,苏军伤亡惨重,成百万的战斗人员战死、被俘,面对前方将领的增兵请求,斯大林一度很恼火的回答:“我总不能从泥土捏出成千上万的士兵吧!”

但是,斯大林还是找到了一支数量庞大的“苏维埃灰尘”:劳改犯。

图:前苏联劳改犯

斯大林当政时期,从1929年到1953年,至少有1800万苏联人在劳改营里待过。他们当中有前***残余分子、军人、农民、少数民族、外国人,而在苏德战争爆发的1941年,主要集中在西伯利亚、哈萨克斯坦劳改营的有近200万之多,其中很多都是大清洗时期的苏军军官和家属。

图:前苏联**《惩戒营》剧照

苏德前苏联**《惩戒营》战争刚爆发的时候,苏军枪毙了一大批“最危险的”,理由是怕他们成为敌人的帮凶,但很快,枪毙令停止了——因为还有更多的价值。

图:前苏联**《惩戒营》剧照

1943年8月29日,斯大林颁布命令,允许劳改犯参军,他在命令中宣布:“在方面军中成立1—3个(视情况而定)惩戒营(每营800人),派中级和高级指挥员及相应的政工人员前去任职……在集团军中成立3—5个装备良好的阻截队(每个队大约为200人),把他们放在不坚定的师团后面很近的地方,责成他们把惊慌失措者和胆小鬼就地枪毙……在集团军内成立5—10个(视情况而定)惩戒连(每个连150—200人)……把他们放在集团军的困难地段,使他们有可能用鲜血赎回自己对祖国的罪行……此命令要在各步兵连、坦克连、炮兵连、大队、小队、司令部宣读。”

图:前苏联**《惩戒营》剧照

此后命令不断“宽松”,据苏联内务部统计,总计有130多万名劳改犯被送上前线,一般去普通部队,重犯则去惩戒营。

斯大林下达过著名的第227号命令:后退就枪毙。战争中,作为“苏维埃的父亲”,他对于红军士兵都如此严厉,对于劳改犯,更没多少怜悯可言。

三、

苏联红军惩戒营,是一支担任最危险任务的敢死部队。

图:前苏联**《惩戒营》剧照

苏军忠实的执行了斯大林的命令,首先将惩戒营布置在作战部队中间,以便监视;其次将惩戒营主要执行侦察、侧翼穿插等高危任务,造成他们的伤亡率极高。仅在1944年,惩戒营就损失过半,是普通部队的数倍,当时苏军曾流行一句话:惩戒营的人活不过3个月。

图:前苏联**《惩戒营》剧照

第123惩戒营连长济亚·布尼亚托夫回忆道,在1945年初的奥得-维斯瓦战役中,第123惩戒营充当强渡维斯瓦河的先锋,他们没有任何炮火掩护。在德军机枪的无情扫射下,河滩上满是尸体。第二天中午,残余的惩戒营士兵终于占领了桥头堡,一名被俘的德国士兵心有余悸地说:“你们是靠尸体驮过维斯瓦河的。”这一战之后,123惩戒营的670名官兵只活下来47名。

到战争胜利为止,共有40多万人被送进这支特殊的敢死队,绝大多数都阵亡了,但他们用命赎回了“自己对祖国的罪行”,还保全了家人不再受到连累。

图:前苏联**《惩戒营》剧照

这样的士兵是炮灰吗?是,也不是。当一个人的死,能为自己和家庭改变荣誉和命运时,面对机枪,你也会毫无畏惧。

原创故事我最喜欢小孩子了

因为古代监狱里关押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没有定性是否犯案的人,另一种是准备行刑的人

古代人的刑罚跟我们现在的刑罚还会有很大差别的,就比如一些比较大的***案吧,目前我们国家所针对的只是追究犯案个人的责任,也就是说收受贿赂的人会受到牵连,其余知情者或者不知情者会根据他们的表现而判断是否需要处罚。

但是古代不一样啊,如果哪个贪官要是被抓到了,很有可能被株连九族。九族一共有多少人呢?一般来说就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不仅自己被判刑,亲戚朋友都有可能受到牵连,一次判刑下来至少有好几百人会被关押。

那么问题就来了,这些人里,除了必须杀的主犯一家以外,其他人肯定是不用死的,但是关押在监狱里有占地方,而且养活这些人也是要有***的,一旦死在牢里,当官的还得负责人。怎么算都不划算,只有发配到千里之外,才是最好的选择。

这些人虽然是无辜的,但也会被剥夺正常人的权利,要么把他们贬为奴隶,要么就卖掉当苦力。而那个时候的千里之外,多数都是苦寒之地,人烟稀少。掌权者想要开发一块没有人烟的地方,就会把他们发配到那里,充当第一批居民。

其实想想,这大概也是一种开疆拓土的方式,要不然按照当时的判刑方式,监狱里的人估计要撑爆了。那些留在监狱里的,不是临时关押,就是等着***的,监狱里人越少,才越能证明掌权者的宅厚仁心。

精忠被凌迟多少刀(耿精忠凌迟过程)

文:叶天涯

二零XX年九月十日,我市成功破获一起骇人听闻的连环案,抓获主犯蔡某娇、张某鑫、万某三人,共犯五人,我市中级人民***将于十月十六日对“九一零”案件进行公开审理。本案证据确凿,蔡某娇等团伙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以上,是在落网后新闻媒体对我们的报导。其实,在万某的小孩儿被警方抓获之后,我就知道我们离进监狱的这天不远了。

那小子还不到二十岁,高考落榜了,又不肯出门学技术、打工挣钱,就被他那窝囊老爸拉出来协助诱拐小孩儿,他负责放哨。当时,我是强烈反对的,一是这小伙儿跟他一样是个愣头青,没脑子;二是我觉得这孩子也怪可怜的,不希望他走他爹的老路,学一点本事谋生活更好些。拧不过老万的轴劲儿,只好让他儿子也加入到这个罪恶的行当中。

自他加入团伙之后,我就一直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每夜都在做噩梦,梦见自己被警犬追着撕咬、啃食。那齿入血肉的剧痛实在是太真实了,以至于我每天都会被这幻痛惊醒,单薄的被子总会被冷汗浸湿,皎洁的月光从那破窗照射到躯干上,看见的竟是惨白的白骨。

二零XX年八月十六日,那孩子因当天行动失败,在逃跑过程中不慎被警方捕获后,我反倒松了一口气。小万只是个放哨的,没有参与实施的过程,手中也没有命案;而且,一个连毛都没长齐的小毛孩哪儿经历过这种事?早就吓坏了吧!不等警方对他进行拷问,肯定会把什么都招了吧!最后,小万还因主动供认罪行和情报,得了个“戴罪立功”的帽子,***对他从轻发落。

庭审当天,检察官、审判长、法官分别问我是否对自己的罪行感到后悔?

我面无表情的说:“我不后悔。后悔的都自首了。”

法庭当庭宣判我与老蔡***,老万因架不住对儿子的愧疚而选择了自首,且提供了有力情报帮助警方抓捕其余团伙成员,有立功表现,只判了***。就这样,我们在受害人家属的谩骂声和诅咒声中,跟随着法警踏上了驶向无尽的监狱的列车。

关于落网的情况大致就是这样。接下来,距离执行***应该还有一小段日子吧,也许足够我把这个故事写完,安静地躺着等死可是一件十分无聊且无趣的事。

从小学到高中,我一直是老师和家长眼中“品学皆优”的好孩子,也是其他家长口中“别人家的孩子”,久而久之,便惹来了一些人的嫉妒与恶意。刚升小六的第一次月考成绩出来后,便有人公开质疑我全级第三的成绩是***得来的,质疑我的是一个颇有凝聚力的富二代,班上大多数人都响应了他,第二天,我就成了众矢之的。

但我丝毫不在意,也不愿去浪费时间与他们争论,直到“***”***进一步发酵,闹到了班主任和校领导耳中。领导都是好面子的,***这件事闹到外面去会影响学校的声誉,甚至影响到他们的饭碗,所以,他们便协商着让我重考一次,一个人,一张桌子,六名考官全方位无死角监控,教室四个角分别挂着监控摄像头。

结果出乎所有人的预料,却在我的预料之中。那一天,无数双眼睛共同见证了我是如何斩破荆棘,如何名正言顺的拿下了全级第三,如何重拳击破所有关于我“***”的谣言。

然而,那名富二代并没有因为谣言的粉碎而停止找我的麻烦。很快,他又制造了新的谣言:诋毁我的人品低劣,诬陷我偷了他的钱,状告我用小刀威胁他交保护费,重伤我和隔壁班花乱搞男女关系……也许会有人质疑:一个小六的孩子怎么会理解“乱搞男女关系”这种低劣的词汇?这并不重要。我想要表述的只有一点:在富二代给我制造的数十条谣言中,有的不攻自破,有的被同学和老师侦破了,不再有人会相信他,就连他的父母也不再信任他。

有一点他没说谎:我确实拿着小刀威胁他了。因为我厌恶了他没完没了地找我麻烦,就用偷偷把家里的水果刀带到学校,趁富二代上课期间借口上厕所去卫生间吸烟的时候,拿着水果刀威胁他别在找我的麻烦,还在他手臂上划了一刀。如果他不用手去挡的话。

那是我的第一次“犯罪”。自那以后,邪恶的***便在我心中萌芽,并在我一次又一次暗地里用暴力解决争端的过程中茁壮成长,最终,结出漆黑色的花朵,从根须到花蕾都如黑曜石一般漆黑。无论是面对学校的小丑,还是家里亲戚的小孩儿,只要做出让我不爽的事,我都会在暗地里***地报复。在大人眼里我是一名“品学皆优”的孩子,在同学眼中我是一名“智勇双全”的学霸,或“热心肠、善解人意”的好同桌,所有人的潜意识都不会怀疑(这件事)是***的。

在警方将我定性为“连环案”的犯罪嫌疑人时,我的父母还一脸不敢相信,甚至认为警方在恶意诬陷他们善良的孩子,直到公安局官方发布正式的通缉令之后,二老才绝望的接受了这个现实。我能感受到父母的绝望,但,面对在探监室两眼抹泪的母亲,嘴角不停抽搐说不来话的父亲,我仍然没有一丝罪恶感,更没有一丝悔意涌上心头。只是,受当时的气氛的影响流了两滴眼泪。

一开始,我们只是简单地小孩儿,然后,向他们的父母,或监护人索要钱财。很少有人会选择报警,因为,我们选择的对象都是那些八岁——十三岁左右,不讨喜的熊孩子,其中不乏有撒谎成性的孩子;所以,很多父母只当是孩子在恶作剧,不予理会。等他们怀疑事情不对劲时,这些小孩要么已经被我们卖到了,或深山老林;要么被我们***地收拾一顿,或打断一条腿,扔到陌生的城市乞讨,自生自灭。

我最喜欢小孩子了,尤其是撒谎成性的小孩子。像这种熊孩子,无论他们说什么都没有人会相信,包括他们的父母亲朋。有一次,我盯上了某位团伙成员家亲戚的小姑娘,九岁,扎着双马尾,是一个重组家庭的老二,娇生惯养,蛮横无理,小小年纪就学会了偷东西、栽赃陷害。老师矫正不了,父母也懒得管,甚至都没有出席过小姑娘学校的家长会,以至于我当时冒充是她老爸来接她回家,虽然小姑娘拼命地否认,却没有一个人愿意相信他,更没有人对我有一丝的怀疑。

只有那些由爷爷奶奶辈带着的孩子会完好无损的回到家里,爱孙心切的老人总能在第一时间将赎金放在我们指定的地点,拿到钱后,就有老蔡负责将孩子扔到离家不远的地方。老人不会选择报警,他们只希望孙子(孙女)能平安到家,且无条件的相信我们。

直到小万被逮捕为止,我们共了十七个孩子吧,都是我们团伙成员认识的,亲戚朋友家,或邻居家的孩子。人们的安全意识太重了,人多的地方又不好下手,孩子的性格特征、家庭关系、社交关系等情报就成了左右成功率的重要因素。

在十七名孩子当中,有三个是喜欢偷跑出来的留守儿童,在下河洗澡的途中被强行绑走,后与他们家人交换了赎金;有六个是团伙成员亲戚、邻居家的小孩,撒谎成性失去家人信任的,我用馒头、塑料、野猫的小腿骨等材料仿制了手骨头寄到他们家中,或录取一段***逼迫他们家人交换赎金,有的照做了,也有两个报警了;有五个是落单的,和自己在“边上”玩儿的。剩下的三个就没有这么***了。

一个与父母不和的十一岁叛逆青少年,在又一次离家出走后,随手拦了一辆出租车驶向郊区的大山——他父亲的娘家——他是我亲戚家的小孩儿,是全家人的掌中宝,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的那种,从小就是个小霸王,我行我素,目无尊长。

当时,只是单纯的想教训一下他,顺手敲诈亲戚一笔(前一次的赎金已经快见底了),便与老蔡合谋设局他。看到这里,你们或许已经猜出来了,那辆出租车并不是偶然出现在那里的,是我叫老蔡伪装成出租车司机静候在他家附近的,待少年上车后立马加大油门赶往我们的藏身处。

这小子也是出乎意料的胆儿大,意识到路线不对后,竟抢夺方向盘,老蔡一慌,车子失控撞上了山壁;老蔡系着安全带无大碍,挣扎了一阵总算是爬出来了,少年就没这么***了,没寄安全带导致脑袋撞到了挡风玻璃上,颈部骨折,当场断气。第二天的报纸头版刊登着新闻:一辆出租车失控撞上山壁,乘客当场毙命,司机失踪!文章末尾还不忘提示市民乘车系好安全带。

第二个八岁的小孩倒是胆子不大,被我们绑来的时候已经吓尿了,一直哭着闹着找妈妈,同伙拿着棍子吓唬他,他还越哭越大声,最后,我用把他迷晕了,才得到一份清净。但是,他醒了就开哭,醒了就开哭,没办法,只好一直堵着他的嘴,录好像威胁他的父母交换赎金;他的父母却直接报警了,警察还通过信号追踪找到了我们的藏身地。不过,在他们来到藏身地之前,我们已经丢下孩子溜走了。听说,那个孩子,似乎因惊吓过度而患上了某种心理疾病,整日闭门不出,家里必须有熟人看护,直到现在都没有治好。

第三个是唯一一名十七岁的高中生,是老万儿子的同学,经常在学校欺负小万,老万想给他一点儿教训,就瞒着我伙同老蔡和另外两名同伙,在那孩子在外醉酒回家的路上将其电晕绑走,带到偏远的乡镇一座废弃的工厂里折磨一天一夜,再敲断他两根手指之后便仍到了乡路路边。我知道这件事之后与老蔡、老万大吵了一架,因为他俩的擅自行动,害我们当时唯一的交通工具被警方盯上了,不得不毁掉它。

后来的事,我是听小万说的,那孩子步行了三天三夜终于回到了市区,却等到了学校的开除学籍通知,理由是无故旷课四天。可悲的是,学校没有人相信他的解释,所有人都认为他在编故事,包括他的父母。于是,那孩子一怒之下爬上窗台,所有人都惊呆了,有人劝他,有人打算拉他,却是晚了;那孩子从五楼纵身一跃,径直砸到了地面,倒在了血泊之中,送医抢救过来了,却成了植物人。

在我被抓捕归案的第二天,报刊的报纸头版赫然印着醒目的标题:曾经“品学皆优”的好孩子,竟是披着人皮的恶魔!

讲真,我看见这篇报导的时候忍不住笑出了声,违反了所里的禁令,被关了三天小黑屋。我很喜欢“恶魔”这个称呼,它简直就是为我量身定做的荣耀。前面说过,我对自己犯下的罪行丝毫没有悔意,没有愧疚感;在年幼的时候,我不止一次尝试过用所谓“正确”的方法去处理问题,但没用,那些对我犯下罪过的人依旧在对我、对其他人实施暴力、胁迫等不法侵犯,于是,我便开始遵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法则,在阴暗的角落用同样的方式还击他们,往往能得到我想要的结果。

我之所以不后悔,是因为我的目标都是犯下罪过的人。暴力、胁迫、撒谎、不尊、不孝,这样的人是别人眼中的坏蛋、坏孩子。坏蛋受到伤害,别人会大呼痛快,甚至落井下石;坏孩子被了,别人会认为这只是坏孩子制造的一个新的“恶作剧”,没人会理会他们是否存在过。

我一开始就和他们说过:两种小孩儿是最好控制的,一是娇生惯养的,二是失去信任的。那个喜欢偷钱的小姑娘就是我们尝到的第一个甜头,我也因此得到了他们的信任,带领同伙将目标转移到这类小孩身上;加上脑袋里丰厚的知识储备,成了团伙的主要头目和智囊团,负责分析情报的真实性和制定具体的行动***。唯一的意外就是我亲戚家小孩的死亡,我只是想用自己的方式“教育”一下他,没想结束他的生命……

“25486,时间到了,出来吧!”

好吧,时间到了,我得赶紧走了,我可不想挨他的棍子。临走之前,还有最后一句话,至少,让我把它写下来吧。

纯粹的坏人并不可怕,人们一开始就知道他是坏人,不能靠近;可怕的是披着“善良”外衣的坏人,他们善于隐藏和反侦察,时时刻刻潜伏在你的身边,妄图吸食你的罪恶。

(PS:本故事纯属虚构,故事中出现的人物与***均为虚构,请勿上纲上线)

《长安十二时辰》为什么会火?

耿精忠被凌迟多少刀

8刀。

凌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凌迟用于***名称,则是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是一种肢解的惩罚,即包含身体四肢的切割、分离。

清朝末年1905年法国士兵拍摄的照片,显示为真正的“八刀刑”处决。

八刀刑,刽子手利用一篓编上号码的锋利刀具:第一刀,切胸口;第二刀,切二头肌;第三刀,大腿;第四刀和第五刀,切手臂至肘部;第六刀和第七刀,切小腿至膝盖;第八刀,枭首。

肢解后的尸体残骸放入篓子里,头颅则公开示众,期限不定,这是清朝末年的做法。

扩展资料:

历史上被凌迟处死的人:

1、袁崇焕

袁崇焕,字元素,籍贯广东东莞石碣,通籍广西梧州。明朝末年蓟辽督师。

万历四十七年中进士,后通过自荐的方式在辽东边关任职,得到孙承宗的器重镇守宁远。在抗击清军的战争中先后取得宁远大捷、宁锦大捷,但因为不得魏忠贤欢心辞官回乡。

明思宗朱由检即位后袁崇焕得以重新启用,于崇祯二年击退皇太极。

解京师之围后,魏忠贤余党以“擅杀岛帅”、“与清廷议和”、“市米资敌”等罪名弹劾袁崇焕,皇太极又趁机实施反间计,袁崇焕最终被朱由检认为与后金有密约而遭凌迟处死。

2、耿精忠

耿精忠,辽东盖州卫人,清朝靖南王,康熙十二年,清廷下诏撤“三藩”,耿精忠反,自称总统兵马大将军,蓄发恢复衣冠。

与吴三桂合兵入江西,被清军镇压,遂降,康熙二十一年正月,三藩之乱彻底平息,康熙帝即诏将耿精忠凌迟处死。

百度百科——凌迟

耿精忠凌迟过程

清朝康熙皇帝在位期间发生了著名的“三藩之乱”,三藩指的是当时镇守清朝南边的三大藩王,平西王吴三桂、平南王尚可喜以及靖南王耿精忠三人。这场三藩之乱是由平西王吴三桂发动的,当时驻守在福建的靖南王耿精忠积极响应吴三桂的叛乱。朝廷用了八年的时间平定了这场叛乱,耿精忠最终被康熙皇帝凌迟处死。康熙皇帝为什么如此痛恨耿精忠,非要将他凌迟处死不可呢?

耿精忠是明朝辽东盖州卫人,出生于1644年。耿精忠的爷爷耿仲明原本是明朝将领毛文龙的部下,毛文龙被袁崇焕诛杀后,耿仲明与孔有德一起渡海归降后金努尔哈赤。皇太极上位以后,耿仲明被封王,清朝入关后,耿仲明镇压农民起义有功,被顺治皇帝改封为靖南王。当时清朝虽然已经入关了,但是天下还没有完全统一,南边的广东依然不在清朝的统辖范围内。顺治皇帝派平南王尚可喜和靖南王耿仲明领兵前往拿下广东。

但是在耿仲明领兵前往广东的途中,有人举报耿仲明私藏逃犯,多尔衮亲自过问了此事,并且最终证实了耿仲明的军中有逃犯。耿仲明向朝廷请罪,顺治皇帝本来并不想处死耿仲明,但是耿仲明在路经江西的时候自尽了。耿仲明死后,他的儿子耿继茂请求继承靖南王爵位,但是被多尔衮拒绝了,多尔衮只是让耿继茂暂时代替耿仲明的位置,继续领兵南下攻打广东。后来在尚可喜和耿继茂的联合进攻下,广东被清朝拿下,朝廷命平南王尚可喜镇守广东,靖南王耿继茂则前往福建镇守。

虽然当时清朝让吴三桂、尚可喜和耿继茂驻守南方,但是对这些明朝降将并不是很放心,所以清朝要求三藩后代与清朝宗室子弟联姻。比较出名的就是吴三桂的儿子吴应熊和皇太极的女儿建宁公主联姻,而耿精忠当时是和肃亲王豪格的女儿成婚。清朝这么做是为了把三藩的后代扣留在京城当做人质,以防止三番作乱。

1671年,耿继茂去世,长子耿精忠继承了靖南王爵位,镇守福建。两年后康熙皇帝提出撤藩,平西王吴三桂起兵反清,次年3月耿精忠在福建积极响应吴三桂,加入反清的队伍。起初清廷派人来做耿精忠的工作,表示只要耿精忠停止叛乱,就可以既往不咎,但是耿精忠并不理睬朝廷的招安,继续举兵攻打浙江、江西等地。当时参与反清的还有台湾郑成功的后人郑经,一段时间后郑经和耿精忠因为地盘问题产生了矛盾,结果被清廷抓住机会各个击破。

1676年,清廷派大将杰书招降耿精忠。同年8月,耿精忠见大势已去想率水军出逃,但是被暗中降清的部下给阻止了。耿精忠只好出降清廷,并且表示愿意戴罪立功,康熙皇帝批准了耿精忠的请求,让他领兵协助平定郑经和广东尚之信。进军广东后,耿精忠在潮州打败尚之信的军队,康熙皇帝命耿精忠就地驻守潮州。耿精忠表面上归顺清廷,但是私下仍有反叛之心,后来有人告发耿精忠仍有谋反之心。1680年,康熙帝召耿精忠进京问话,以辜负圣恩和谋反的罪名除去耿精忠的靖南王爵位,并将耿精忠下狱。

三藩之乱于1681年底被平定,次年正月大学士明珠上书康熙皇帝,痛陈耿精忠负恩作乱,罪大恶极。最终耿精忠被康熙皇帝凌迟处死,不过耿精忠的族人并没有受到株连。

通过上文的叙述,不难看出耿精忠被康熙帝凌迟处死的最大原因就是辜负圣恩作乱反叛。事实上自从耿精忠的爷爷耿仲明归降清朝后,清朝对耿家还算不薄,耿精忠在清朝危急之际起兵反清,确实是负恩。不过,如果康熙帝没有提出撤藩的话,耿精忠也许也不会加入反清的队伍。

耿精忠被康熙帝处死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起兵失败后仍有反叛之心。如果说耿精忠在第一次起兵反清被平定后能专心戴罪立功,不再想着反叛,那么康熙皇帝不见得一定会诛杀耿精忠。但是当康熙帝再次听闻耿精忠有反叛之心时,玄烨就下定决心要除掉耿精忠这个潜在的威胁。

不过话说回来,耿精忠后来是否真的有反叛之心也不好说,也许那只是康熙帝诛杀耿精忠的一个借口罢了。坊间甚至流传康熙帝是因为听说耿精忠吃活人心肝,才决定将耿精忠处死的,显然吃人心肝这种传言是杜撰的。

女凌迟变成一副骨架

明朝史上的宦官之祸:大太监刘瑾是怎么死的

刘瑾被押到刑场凌迟处死。

张永虽是“八虎”之一,也因与刘瑾争权而深恨刘瑾。回军途中,杨一清一次在席间与张永谈到国患时,就用筷子蘸了酒在桌上写了个“瑾”字。张永却说:“刘瑾现在朝中如此势大,拿他有什么办法呢?”杨一清听出话中有意除之,忙拿出了安化王的檄文对张永说:“张公公您在皇上面前也是红人,况且此番平叛又立了大功,回朝之后,您只要将此文交给皇上过目,再痛诉刘瑾罪行,陛下一定会相信您。到时候刘瑾一死,在皇上面前您可就是说一不二了。”

张永回京后在庆功宴上拿出了檄文,明武宗用醉眼看罢问道:“刘瑾想要怎样?”张永忙说:“要夺天下。”谁知明武宗竟不在意地说:“给他又何妨?”张永急了,拉着明武宗的袍袖哭道:“那时陛下又将怎样呢?”一句话点醒了明武宗。明武宗马上传令逮捕了刘瑾,从刘瑾家中搜出了黄金二十四万锭外加五万七千八百两、元宝五百万锭外加一百五十八万三千六百两,宝石二斗、金勾三千、玉带四千一百六十二条,其他珍宝不计其数。

此外还有私制御玺一方、衰袍八件、盔甲三千副、五百件及扇中利刃两把。见了这些违禁之物,明武宗这才恍然大悟,怒道:“刘瑾真要造反。”下令将刘瑾交与三法司和锦衣卫会审。见到堂上的会审官员,刘瑾还在趾高气扬:“满朝公卿都是我所起用的,谁敢审我。”几位官员果然面面相觑,无人发言。验马都尉蔡震见状,拍案而起,怒道:“我是国戚,我来审你。”上前便是一顿耳光,最后这个恶贯满盈的权臣终于画了押。

八月二十九日,刘瑾被押到刑场凌迟处死。在三日行刑的时间里,北京城的老百姓争相来看这个恶棍的下场,有的甚至用钱买下他的一片肉生食以泄愤。三天后,只剩下一副骨架的刘瑾被砍了头。他的那些亲信或掉头或丢官,也都没有得到好下场。

刘瑾被割了几千刀真的***的?根据常识和凌迟的原则,按道理第一天就会因为大出血而休克,怎么会还有能力骂

凌迟或磔刑,俗称千刀万剐,属于最残酷的***之一。凌迟是指刽子手把受刑者身上的皮肉分成数百至数千块,用小刀逐块割下来。受刑者往往要忍受数小时的痛楚才会气绝身亡。而且,行刑很有讲究,如果受刑者立刻死亡,或刀伤不正确,则说明刽子手行刑失败,刽子手也可能会受罚。

五代开始出现凌迟,至明清时达至高锋,用刑广范。明武宗时,宦官刘瑾被施以此刑,据说割了三天三夜。

施行方法

部份会在被送往刑场前,先游街示众。到了刑场,会把捆绑在刑场上,通常是一条柱子上。与其他古代***酷刑一样,大部份的凌迟行刑容许百姓围观,有时甚至可以站得非常接近受刑者。有部份百姓更以看人受凌迟为乐。[8]

部份受刑者,不论男性或女性会被脱下全身衣服,让其全身,包括性器宫暴露于群众目前。只有小部份受刑者可以保留一些衣物掩盖重要部位。这做法的其中一个目的,是对受刑者的一种***。

行刑时,施刑者以小刀把受刑者身上的皮肉逐块割下。受刑的刀数不是一个固定的数目,因受刑者而异也因朝代而异。宋朝时只割八刀至一百二十刀[9]。割之前会先打断四肢,防止其反抗,之后再割咽喉,防止其痛苦得乱喊。[10]

到了明朝时往往超过千刀,甚至达三千刀之说。王明德说:“凌迟者,其法乃寸而磔之,必至体无余脔,然后为之割其势,女则幽其闭,出其脏腑,以毕其命,支分节解,菹其骨而后已。”[11],“千刀万剐”至此名实相符。邓之诚《骨董续记》卷二“寸磔”条有云:“世俗言明代寸磔之刑,刘瑾四千二百刀,郑_三千六百刀。李慈铭日记亦言之。”但据记载刘瑾实际上被割了3357刀,本***分三日割完,第一天三百五十七刀,割10刀休息一下,待刘瑾苏醒后再割,但割到第二天刘瑾已一命呜呼。

倘若割多或割少了刀数、或者死囚的断气时间不当,刽子手都可能会受罚。理论上凌迟要割至最后一刀时,刚好断气;但亦有传说家属有时可以买通刽子手,一刀就把心脏刺破,提早结束的生命以减少痛楚。下刀次序亦有一定的限制:若果是女性,先从***开始,再把双乳割下,然后才割胸肌,接着割;如果是男性,割完胸肌,会接着割;然后轮到大腿、双臂、腹肌、臀部。最后割耳、鼻、眼、唇[12]。下刀的时候助手负责报告刀数,割下来的皮肉,放在桌上排列出来等待验查;但亦有丢到地上,甚至是卖给旁观的群众。明武宗的宦官刘瑾,受刑后割下的皮肉,便被以一文钱的价钱卖给围观的民众。到了清末,残肢会被放进一个篮内示众。有时凌迟以后会再以利刃枭首,用巨斧锉尸。

后期,部份受刑者会先被施以***,以保受刑者的清醒,延长其痛苦。清末则有“八刀刑”之方法,下面所提及的符珠哩的受刑便属于这个方法。这个方法的所有动作均由左边部位开始,之后才割右边相应部位。首先先割胸口,之后割二头肌,接下来则是大腿,再之后是割手臂至手肘,之后则是割小腿,最后一刀是枭首。头颅会被吊起,和放在篮内的残肢一起示众。

刘瑾:明武宗时代重要的宦官,1510年被处刑。传闻磔刑凌迟三日,割三千三百刀。据说第一天的行刑后,刘瑾回到监狱,还吃了白粥。整个行刑过程后,燕京围观百姓,特别是受过刘瑾迫害的人及其家属,以一钱争夺其肉,下酒生食之,以泄其愤。

朱厚照和刘瑾那么铁~~刘瑾最后怎么还落了个凌迟?

刘瑾被凌迟是因为朱厚照受到了极大的震惊。

刘瑾是个有权但没有文化的宦官,他以为自己架空皇帝操纵朝纲,最后竟起了想当皇帝的念头!明武宗虽然贪玩,但还不至于傻到甘心让别人篡位的程度,所以当从刘瑾家里抄出龙袍、玉玺,从随身扇子里查出凶器的时候,他就认为刘瑾就像快成精的妖怪一样,需要千刀万剐才能破除魔障,防止其阴魂不散!不仅是要碎尸,还默许别人吃掉他的肉,从当时的迷信角度出发,可以理解朱厚照不给刘瑾留全尸并且不等秋后就动手的做法。刘瑾被凌迟后怎么还能吃饭?

凌迟是一刀一刀割肉。在割规定的刀数之前不能使死亡。否则行刑就算失败,执行的人也要受到惩罚的。所以刘瑾被凌迟后还能进食。

明朝太监刘瑾是什么人刘瑾怎么被判凌迟的

明朝太监刘瑾是司礼监掌印太监。因为专权使朝政混乱、索贿受贿、恶贯满盈被判凌迟3357刀,分三天割完。

刘瑾,陕西兴平人,本姓谈,六岁时被太监刘顺收养,后净身入宫当了太监,从此改姓刘。弘治年间犯罪赦免后侍奉朱厚照,博得明武宗的宠爱,数次升迁,官拜司礼监掌印太监。掌权后趁机专擅朝政,作威作福,鱼肉百姓,为"八虎"之首,时人称他为"立皇帝",武宗为"坐皇帝"。刘瑾被捕后,从其家中查出金银数百万两,并有伪玺、玉带等违禁物。他被认为是当时的"世界首富"。正德五年八月,刘瑾被判以凌迟。

2001年,《亚洲华尔街日报》曾将明朝太监刘瑾列入过去1000年来,全球最富有的50人名单。至于他的财产,据清赵翼《二十二史札记》所载,刘瑾被抄家时有黄金250万两,白银5000万余两。其它珍宝细软无法统计。开创了"罚款"先河,领先世界1000多年!被后人发扬光大!另据报道,刘瑾曾是世界首富。

明朝大太监刘瑾为何会被处以凌迟3357刀处死的酷刑?

历史记载,刘瑾在正德五年被赐凌迟酷刑,据说这一场凌迟一直持续了两天。那么正德皇帝为什么要用这样的酷刑来对待他之前如此信任的刘瑾呢。能伤害自己的的永远是自己心爱的人,刘瑾作为正德的心腹,被抄家之时,不仅抄出巨额白银,还有玉玺龙袍,各类兵器,正德崩溃了,那么信任的人居然时刻想着要伤害自己,雷霆盛怒之下,只有凌迟能解心中之恨。

其实读这段历史的时候,我就很奇怪,一个太监,究竟是有了什么样的胆子,贪钱还不够,竟然要去私藏龙袍玉玺,难不成想当君王。还是从这场纷争的源头讲起吧,正德这个天下第一大奇葩帝王,在位之时,盛宠八位宦官,时称“八虎”,刘瑾就是其中之一。从后世的史料中可以看出,这人深受正德皇帝的喜爱,授予司礼监掌印太监的职责,他在政治上拥有很大的权力。但此人品德不良,而且巨贪,弄得朝堂上下是乌烟瘴气。

此时一位名叫杨一清的大臣站了出来,他利用杨瑾和同为“八虎”之一的张永之间的矛盾,和张永联盟,使得皇上逐渐对杨瑾失去信任。可终究是从小陪伴正德长大的奴仆,正德一直不忍心赐死他,张永这时慌了,如果弄不死刘瑾,那么等刘瑾回过神来,死的一定是自己,此时张永直接抄了刘瑾的家。

现在已无法推测那些龙袍玉玺是否真是刘瑾私藏的,但明朝皇权、相权、宦权三者之间的相互制衡不会因为这件事而停止,也还尚未分出胜负。

中国历史上被凌迟的人有哪些

中国历史上被凌迟的人有石达开、曾仕和、刘瑾、袁崇焕、方孝孺、郑_、李付一、赵_、赵镐与其兄赵_、练子宁、胡闰等。

凌迟也称陵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凌迟刑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此后,金、元、明、清都规定为法定刑,是最残忍的一种***。

一、石达开

石达开,小名亚达,绰号石敢当,广西贵县客家人,祖籍地在今广东省和平县。石达开是太平天国主要将领之一,中国近代著名的军事家、政治家、革命家、战略家,武学家,诗人,书法家,爱国将领,民族英雄

1851年12月,太平天国在永安建制,石达开晋封“翼王五千岁”。1857年,封“左军主将翼王”,天京事变曾封为“圣神电通军主将翼王”,军民尊为“义王”。

二、练子宁

练子宁,名安,临江府三洲。英迈超群,洪武十八年以贡士廷试对策,力言强国富民之道,擢为一甲第二名。初授翰林修撰。后任工部侍郎。建文年间改任吏部侍郎,以举贤荐能为己任,政声斐然。

三、刘瑾

刘瑾,陕西兴平人,明朝宦官。本姓谈,六岁时被太监伯父刘顺收养,后净身入宫当了宦官。

弘治年间犯罪赦免后侍奉朱厚照,博得明武宗的宠爱,数次升迁,官拜司礼监掌印太监。掌权后趁机专擅朝政,作威作福,鱼肉百姓,为“八虎”之首。刘瑾被捕后,从其家中查出金银数百万两,并有伪玺、玉带等违禁物。

四、袁崇焕

袁崇焕,字元素,籍贯广东东莞石碣,通籍广西梧州。明朝末年蓟辽督师。

万历四十七年中进士,后通过自荐的方式在辽东边关任职,得到孙承宗的器重镇守宁远。在抗击清军的战争中先后取得宁远大捷、宁锦大捷,但因为不得魏忠贤欢心辞官回乡。

明思宗朱由检即位后袁崇焕得以重新启用,于崇祯二年击退皇太极,解京师之围后,魏忠贤余党以“擅杀岛帅”、“与清廷议和”、“市米资敌”等罪名弹劾袁崇焕,皇太极又趁机实施反间计,袁崇焕最终被朱由检认为与后金有密约而遭凌迟处死。

五、方孝孺

方孝孺,宁海人,字希直,一字希古,号逊志,曾以“逊志”名其书斋,因其故里旧属缑城里,故称“缑城先生”;又因在汉中府任教授时,蜀献王赐名其读书处为“正学”,亦称“正学先生”,明朝大臣、学者、文学家、散文家、思想家。

后因拒绝为发动“靖难之役”的燕王朱棣草拟即位诏书,被朱棣。方孝孺强忍悲痛,始终不屈。被处死于江苏南京聚宝门外,时年四十六岁。《明史》中为施以凌迟。南明福王时追谥“文正”。

参考文献资料:

百度百科-凌迟

百度百科-石达开

百度百科-刘瑾

百度百科-袁崇焕

百度百科-方孝孺

百度百科-练子宁

中国明朝受到凌迟的刘瑾,其做了什么落得如此凄惨?

刘瑾不仅谋反了还***了,所以明朝的刘瑾要被凌迟处死。这是一种非常残酷的刑法,这种刑法,凌迟又称千刀万剐,受刑的人要忍受非一般的折磨,还需要看自己的肉被切割下来,手法极其残忍。但是刘瑾也是自作孽不可活啊,***也就算了还被发现了,竟然还谋反,这两项罪名都是非常严重的,怪不得会被凌迟了。

刘瑾在位的时候,故意对那些***和弹劾他的官员进行报复。他不顾一切地殴打内阁大臣。30多名弹劾他的官员被杀。由于这起轰动一时的弹劾案,刘瑾被提升为司祭太监,并盖上了公章。从那以后,他掌握了所有的权力。但正是因为权力越大野心也就越大,导致他竟然有了谋反之心,辜负了皇帝的信任。

他千方百计地切断臣民与皇帝的联系,***扮“皇帝”,经常让军政将领集体下跪,甚至数百次贬斥或逮捕,这种暴虐的统治是可怕的。事实上,凌迟的惩罚力度大致相同,只是刀的数量不同,刘瑾被砍了357次。刽子手从刘进的胸口抽出刀来,每隔十刀就喊一声,以免晕倒。

刘瑾去世以后,就会有新的人分割他手中的权力,但是当时的正德皇帝发威了,不仅让刘瑾小时了,还让江彬,钱宁等人一起消失了,但这么做也是未来国家的和谐稳定发展,直到后来日渐衰败,明朝才灭亡了,后来再也没有出现过繁荣盛世了,但当时皇帝惩奸除恶的行为赢得了民心。

明朝宦官

石达开凌迟死前惨状

在历史中,很多书记载了石达开死前气度高,被凌迟三千刀,竟然一声不吭。很多人都很震惊,要知道,这是很疼的,其实也是有原因的。

石达开被洪秀全召回京城辅政,当时受到了百官的拥戴。洪秀全很担心石达开会变成下一个杨秀清,便对其心生忌惮。洪秀全让石达开当通军主将,并总理政务,但没给予他实权。还封其大哥洪仁发为安王,二哥洪仁达为福王,就是为了来牵制石达开!

石达开知道洪秀全怎么想的。受到轻视的石达开在1857年6月率领十万精兵负气出走,发誓永不回京。石达开手握重兵,虽然手握雄兵,但再怎么说也是孤军奋战,因此陷于被动之局面。终于,在1863年5月,石达开亲率四万精兵准备强渡大渡河时,受到了清军的围困,被清军俘获!

石达开被凌迟处死是大家知道的事实,有史书上说石达开在被凌迟时,却始终没有喊一声。这种刑罚就是所谓的“千刀万剐”。关于凌迟的具体刀数,并没有一个准确的数值,有的上千刀,还有几百刀的,也有一百多刀的,比如本文说到的石达开。

石达开有着强大的意志力,因为石达开确实是个英雄,但他也是一个正常的人,忍住一刀两刀还可以理解,一百多刀就难说了。所以说他不吭一声的说法并不恰当。还有人说是因为在石达开被凌迟之前,就已经被狱卒做了手脚,上了刑场的他不能说话。

在真实历史上,凌迟这种刑罚过于残忍,不仅对来说难以忍受,对的亲属或者是部下来说,也是难以直视的。因此这种刑罚也常常会出现有“放水”的情况产生,但是还是没有什么区别。

凌迟多少刀就不会疼了

很疼。

凌迟处死,俗称“千刀万剐”,是我国古代社会中最残酷的刑罚。将零刀碎割,使其极尽痛苦而死。

据民间传言,“凌迟”处死时,刽子手先在前大肌上割一块肉抛上天,这叫“祭天肉”;

第二刀叫“遮眼罩”,刽子手把头上的肉皮割开,耷拉下来遮住眼睛,避免与刽子手四目相对,防止在极其痛苦时放射出异常阴冷、恐惧的目光而使刽子手心慌意乱,影响行刑。

扩展资料:

历史上有记载被“凌迟”处死的人,如明朝中期的大宦官刘瑾。“例该3357刀,先10刀一歇一喝。头一天先剐357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起开刀,一共剐了3天。”

再如明朝天启进士、翰林院庶吉士郑曼,崇祯年间遭温体仁诬陷,以“杖母不孝”被“凌迟”处死,剐了3600刀。这两个案子都是由皇帝钦定的,依据《大明律》量刑。

我国历史上最后一个被“凌迟”处死的人,是清末大闹北京城的恶棍康小八,康小八是个不眨眼的恶魔。

有一天,他在一家剃头棚理发时,发现剃头匠和一位顾客正在闲谈,并大骂康小八不得好死。康小八理发完后问二人:“你们认识康小八吗?”二人说:“谁认识这种混账的东西。”

康小八“嘿嘿”冷笑一声说:“今天康八爷就叫你们俩当个明白鬼。”说着拔出***将二人击毙。康小八被缉拿归案后,在北京菜市口被“凌迟”处死。

看守所和监狱有什么区别?刚刚进看守所是和别的一起住吗?还是自己被关押?要干活吗?

《长安十二时辰》之所以能火,主要是剧情题材经得起推敲的细节打磨,人物刻画到位,同时能映射对于社会家园的特殊情感。

《长安十二时辰》在盛唐文化中只取一朝一夕,讲述一天之中“保卫长安”的跌宕起伏,随着分秒流逝,戏剧张力自然突显。同时该剧在树立大国文化自信、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等宏观立意上引向深入。

该剧聚焦的是小人物的喜怒哀乐、挫折成长,而正是这一个个塑造饱满的小人物,印证着华夏文明之包容开放已然扎根泥土,映射出对于家园的热爱与忠诚。

扩展资料:

剧集简介

张小敬出身行伍,后受任为主管侦缉逮捕的官差“不良人”,长期协调维护地方安全工作,但却因违法被关押于狱中。负责长安城治安的靖安司发现了混入城内的可疑人员,由于张小敬对事发地点人事与地理的熟悉,靖安司特例委派张小敬戴罪立功、侦破此案。

经过张小敬的一番调查,发现敌人的阴谋是为了在上元节晚上的***中制造混乱。距离上元节花灯大会只剩下短短的几个时辰了,张小敬必须在上元节花灯大会前抓住搞破坏的刺客。

在调查与追捕中张小敬还发现靖安司中竟然有敌人的内应,在一次次的斗智斗勇中,张小敬终于在最后关头揭穿了背后主谋,阻止了破坏的发生,解救了长安城里的黎民百姓。

看守所主要是关押有犯罪嫌疑但是并没有获得法庭宣判的人,监狱关押的是已经被法庭宣判的。就其含义来说,监狱也包括了看守所。刚刚进入看守所是不可以和别的一起居住的,只能独立关押。只有监狱的才需要劳动改造,处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并不需要干活。

第一,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看守所和监狱有着严格的区分,不能够混为一谈。一般来说,进了监狱就代表只能够刑满才能释放或者表现良好获得减刑再释放,更有犯罪情节严重者,一辈子都只能够老死在监狱之中。而看守所仅仅针对于犯罪较轻,仅仅关押几天的人员。或者是有犯罪嫌疑,但是没有实际的证据获得法庭宣判的人员。这一部分人如果能够证明自己的清白,那么很容易被释放。

第二,监狱和看守所的人员并不能够混住,只有当看守所的人员获得法庭宣判获刑才可以转移安排到监狱当中。住在看守所的人员时间并不会过长,所以在看守所里的人并不需要劳动。只有监狱里硬性要求,需要进行劳动从而进行思想改造,或者培养的一技之长。

我国对于刑法管理方面非常严格,但是对于有犯罪嫌疑的人员的管控非常有人性化,无论是看守所的人员或者是监狱里的,国家都鼓励戴罪立功,用自己优秀的表现来获取从轻处罚。现在是法制社会,联系我国居民熟悉我国法律,尽量做到不要知法犯法,否则后悔莫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一章第二条规定: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规定: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