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刑峻法是什么,严刑峻法有用吗

tamoadmin 成语讲堂 2024-06-18 0
  1. 古代武则天都用过什么酷刑
  2. 为什么不用严苛的法律治理一些社会问题
  3. 秦灭六国后律法严苛,是否跟商鞅变法有关?还是秦国一直在使用商鞅的法令?
  4. 分析法家思想成为战国时期最有用的思想,儒家思想不被重用,墨家思想失传的原因
  5. 史记孙叔敖传译文
  6. 盛世施仁政,乱世用重典是什么意思

变法成功商鞅死的那么惨的原因是:他的变法触犯了贵族的利益并且引起人民的怨愤、其高权重引起秦惠文王的猜忌,最终引来杀身之祸。

商鞅是一个很有才能的人。当时的秦国在商鞅变法之后迅速成长为一个强大的国家,这离不开商鞅辅佐。

商鞅变法成功了,但是商鞅又被处死了,这不得不让人惋惜。

严刑峻法是什么,严刑峻法有用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考察商鞅被处死的原因,我认为可以分为以下三点:

一是触犯了贵族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强烈反对,他们一致要求处死商鞅。

商鞅变法后,规定宗室贵族按军功给予交配爵位,包括田产、奴隶、财产等,而废除了世袭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他们的利益,他们联合起来,一致要求处死商鞅,才能保全自己的既得利益。

二是由于商鞅在秦国国内推行的军功制度,受到百姓也日益怨愤。

在这一点主要是体现在,自推行军功制度以来,年轻的青年想立军功,必然会冲上战场上。而战场上是九死一生的地方,很多人都死在那里,秦国平民老百姓看到自己孩子死在战场上,无不悲伤,这种悲伤转化为对商鞅的痛恨。

三是商鞅变法如火如荼,商鞅在清朝皇帝地位越来越高,这引起了秦惠文王警惕。

自古以来皇权与相权都是不两立的,相权过大,势必会引起皇帝他的警惕。商鞅,从这一点上,我也看得出是一个不是太明智的人,他不明白兔死狗烹的道理,在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之后如果能够功成身退,还可以保存自己一条性命,但是恰恰商鞅不知进退,结果害死了自己。

古代则天都用过什么酷刑

商鞅于359BC及350BC先后颁布两次变法命令,并于施行前徙木立信,威信既立再大力推行改革。第一次多集中在政治方面,第二次则以经济为主。

一、第一次变法内容:

1. 组织民户:重编户籍,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以便征收税项。什伍内各家互相纠察,一家犯法,别家必须告发,如不告发同受重罚(连坐法),告发者则赐爵一级。而重编户籍,使由领主控制下的平民,自此变为国君的民户。

2. 加强劳动力及限制父权:所有男丁到一定年龄,必须分家自立,否则加倍缴税,各立门户的用意是加强生产中的自律性,以免相互依赖、劳逸不均。分家以后,各自照料生活,如儿子借入父亲农具,已是很大恩惠,且儿媳可随时责备婆母。其目的在于对家族制中的父权产生限制作用,使人民心目中,国君地位更超然。

3. 奖励军功:凡立军功者,各按功劳大小受爵赏;私斗者则各按犯罪轻皇受罚。并制定军功爵,分二十级,一至八级为民爵、第九级以上为官爵,其中十至十八级为庶长,十九、二十级为诸侯,到二十级才有食邑。人民立功得爵(战阵上斩敌首一级;爵一级),得爵后可享各种优待,以鼓励秦人勇武之风(二十等爵:公士、上造、簪袅、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左庶长、右庶长、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良造、驷车庶长、大庶长、关内侯、彻侯)。

4. 崇本抑末(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生产粟帛多,超过一般人产量的得免徭役。工商和游手贫民,连同妻女没为官奴。商鞅的抑末政策,意在防止商贾兼并土地,使秦人民专力从事耕织与战争中求富。同时,令国君独占工商业,也可增强国力。此外,文学游士,属于末业,不许入秦。秦国富强而文化不及东方,这也是一个原因。法家一般代表商贾的利益,商鞅的抑末是在秦国的特殊措施。

5. 变领主为地主:无军功的宗室(领主),一概废除名位,按新的军功规定以第其等级,各依等级占有田宅臣妾(奴隶)。此法令许多无军功的领主因而失去特权,变为民户中的富户。至于有军功的宗室,最高爵不过封侯(第十九、二十等),侯仅收食邑内租税,不直接管理民事,也失去原有的特权。领主制的秦国从此变为地主制的秦国。 商鞅这政策达致中央集权,使国家更趋统一,但这政策必然受到既得利益者(领主)的反抗,以秦太子为首,反对者多至千数,如《史记?商君列传》载:「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商鞅认为:「法令不行,由于贵戚犯法,要行法先从太子开始。」但因太子是嗣君,不便施刑,遂把其师公子虔、公孙贾(领主)行黥刑,第二天新法完全通行,但商鞅亦因此种下杀身之祸。

6. 严刑峻法:法家的政治主张,以严刑峻法为本,有功必赏,有罪必罚,商鞅以信赏必罚为原则,令秦民明其所守,国内秩序井然。

二、第二次变法内容:

350BC,秦自雍迁都咸阳,筑宫阙,并公布法令,商鞅于此时实行编重经济的第二次变法。

1. 实施县制:归并各小都、乡邑,聚落为大县,全国共41县,每县各置县令,县令下设县丞、县尉,掌管全县政事,进一步消除当地领主的残余影响,这政策把地方权力收于秦王,配合中央集权的趋势。

2. 开辟阡陌封疆:商鞅承认各人新辟土地的所有权,按各人所占的土地面积定赋税。所谓「阡」,是田间南北车路,「陌」为东西车路。战国时战争用步、骑兵,甚少用战车,故田间无须再留车路,东方各国的阡陌早已开辟为田地,商鞅开阡陌,除了增加耕地面积,亦为认同中原文化的手段。

3. 划一度量衡及移风易俗:商鞅划一斗、桶,权、衡、丈、尺。令全国货物交易,有统一的度量衡制度。此外,因秦是一边远国家,戎狄风俗较多,中原各国的「卑秦」很大程度亦因为此,商鞅遂革除残留的戎狄旧俗,如禁父子兄弟同室居住,这两政策使经济、文化较为落后的秦国,与东方各国的距离拉近。

4. 诱导三晋人民至秦垦耕以实国力:秦国地广人稀,邻近的三晋却土狭民众,商鞅明白「民所欲者田宅也。」(《商君书?徕民篇》),遂悬赏招徕邻国人民到秦国种地,商鞅对这些外来移民,给田宅、免兵役,使专事耕织。这样,秦之生产便由这些移民负责,秦民可完全投入兵役,轮番出战,仍有余力。这政策的意义重大,使秦国足食足兵,有战必胜。

经商鞅两次变法,清除秦原有很多弊端,如宗族制、领主制等(此等制度皆不利于中央集权的推行),并使秦成为先进、富强、统一的国家,为日后消灭山东六国奠定基础。但孝公死后,太子(惠王)即位,车裂商鞅,杀其一家;然商鞅的新法,却大体相沿不变,证明惠王虽讨厌商鞅其人,但仍不得不承认其变法的成功。

三、商鞅变法的成效(变法与秦国强盛的关系)

商鞅变法的目的在于富国强兵。故先鼓励生产令国家富强,另一方面,则推行军国主义,强化战斗力。而变法的推行则依赖法治,藉此也加速中央集权。在文化方面则认同中原文化,以便日后统一中原。

秦国内政上轨道后,商鞅便向外图谋,秦以往曾被魏夺去河西之地,令其势力不得不退到洛水以北,且魏于河西设郡(以重兵防守),更对秦造成威胁,商鞅遂乘魏、齐交兵之际,出兵魏国收复河西之地,更兵临魏都城安邑,获空前大胜。可见商鞅变法使秦之人力、物力皆富足,确能于战争中孕育有利条件。

1. 《史记?商君列传》谓:「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2. 《战国策》谓:「兵革大强,诸侯畏惧。」

3. 贾谊《过秦论》谓:「当是时也,商君佐之(孝公),内立法度,务耕织,修战守之具,外连横而斗诸侯,于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地。」

4. 李斯《谏逐客书》谓:「孝公为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文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

5. 杜佑《通典》谓:「秦孝公用商鞅,鞅以三晋地狭人贫,秦地广人寡,故草不尽垦,地利不尽出;于是诱三晋之人,利其田宅,复三代无知兵事,而务本于内;而使秦人应敌于外。故废井田,制阡陌,任其所耕,不限多少,数年之间,国富兵强,天下无敌。」

6. 《荀子?强国篇》记商鞅死后秦之民风谓:「入境观其风俗,其声乐不流,其服不挑,甚畏有司而顺,其百吏肃严莫不恭俭,敦敬忠信而不抚,古之吏也。出于其门,入于宫门,出于宫门,归于其家,无有私事也,不比周,不朋党,惕然莫不公然而公也,此古之士大夫也。」

除《通典》外,皆为与商鞅年代相约之人,其记载的属当代史,除可信外,亦能明白当时变法的成效,及时人对变法之评价。可知商鞅变法实为中国历史上的变法运动中,较为成功的一次。

四、商鞅变法的成功因素:(简述)

1.顺应变法的潮流,加上秦位处西陲,避开外力干扰;且秦固有文化低落,易吸收较高的文化。

2.秦孝公全力支持,绝对信任商鞅。

3.有充裕的时间,施行十年,令百姓能适应及接受

4.厉行法治,赏罚分明,人民知所遵守。

5.重农抑商,令百姓温饱,故获人民拥护。

6.商鞅具全盘***,如徙木立信,先奖励生产与军功,然后才迁都求出击。

为什么不用严苛的法律治理一些社会问题

1、烹

即请君入瓮,那是唐朝时代,武则天当皇帝的时候,朝中有位酷吏叫来俊臣,崇尚严刑峻法,对不肯招供的往往以酷刑对待。方法是找个大瓮,把人塞进去,然后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热。温度越来越高,受刑人也越来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话,往往就被烧死在瓮里。

后来武则天听说了这件事,就把来俊臣找来,问他不肯招供要怎么办?来俊臣很得意的把这个方法说了出来,武则天就淡淡的说了句:则请君入瓮,把来俊臣烧死。

2、俱五刑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3、棍

即木桩刑。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这里说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里***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扩展资料:

酷刑是中国古代的残酷刑法的主要表现,是那个时代用法律作为震慑手段维护统治的原则指导下产生的产物,主要内容有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等。

其中尤其以凌迟最为残酷。不过随着历史发展,这些不合人性的刑罚也归于历史了,看看历朝的灰烬,这里给我们留下了一份思考,治理国家,刑重,还是民重,

刑罚,是对犯罪分子施加肉体损伤、毁坏或限制的诸种手段的总称,用来震慑和打击犯罪分子。自夏朝起,历朝都制定有法典,并设置了不同的刑罚方式。其中,比较野蛮、残酷的刑罚手段有十余种,后人概称为“十大酷刑”。是历代统治者用来维持统治的工具。

此外,周代已有灭族之刑。罪行严重的囚犯,不仅自己要被处死,自己的父、母、妻三族族人,也要被牵连处死,谓之“灭三族”。罪行再或严重者,甚至会被诛灭九族。

明初大儒方孝孺因不满永乐帝朱棣夺位,誓死不屈。永乐帝将其门生义故与九族族人,一并诛杀,谓之“灭十族”。这种刑罚在后世也广被沿用。

秦灭六国后律法严苛,是否跟商鞅变法有关?还是秦国一直在使用商鞅的法令?

严刑峻法中国古代是出现过得,而且古代严格的刑法因为他过于严格所以会规定比现代法律更有其人性一面,当然封建时代不全是糟粕但也有其时代局限性,咱们不过多赘述,但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严刑峻法的危害面,而同时我们看题主的问题列举的违法犯罪类型我们要知道现在民智开启的同时大家就像阴阳一样,好的越好,坏的越坏,然后媒体就会出现一些我们普通人根本接受不了的行为。

但正因为这样“法”最开始也没想到问题会这么严重,而且“法”是以教育民众预防犯罪为主的,其他的惩罚都是***手段,再加上现在时代变得太快了,很多犯罪的出现真是让人猝不及防,而“法”总是延迟的,咱们国家不是没出现过超前的“法”,超前的代价就是因为没意识到留有漏洞但是又告诉大众这样是犯法的,然后就有一些很聪明的人绕过了法律取得了违法的胜利。

所以咱们的这些找茬小能手的法学家们就都上线了,所以只是目前没改变,不代表以后没改变,大招是要延迟,上次放大距现在还不远,但是普攻一直都有啊。而且事物就是这样,阴阳互动的促进,“法”也难以避免。

分析法家思想成为战国时期最有用的思想,儒家思想不被重用,墨家思想失传的原因

秦朝在经历商鞅变法之后,国力迅速得到提升,从原本西陲一部颇为弱小的诸侯国,一跃成为整个天下的噩梦,以一己之力威震天下,最终经过数代人的努力,蚕食之下,积累了足够的力量,一统了中国,在这其中,固然有能臣明主的功劳,也有无数为此付出血汗的百姓的奉献,但不可磨灭的还是变法带来的制度和指引的方向,虽然说变法之人已死,但变法的思想却早就深入人心,所谓的变法不以变法人的荣辱而论成功与否。

那么秦朝一直奉行的严苛峻法是否与此有关呢?这自然也是毋庸置疑的,秦朝之所以能够在短短的几代人的发展之下就能够压制,统一整个天下,最为主要的就是因为他透支了自己的潜力,压榨了整个国家的血汗,集中了一切的力量才能够发展得这么快,而为了能够让百姓心甘情愿,或者说安安稳稳地为发展贡献,这也是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百姓心思单纯,没啥别的想法,自然就可以每天安心生产,不用国家操心,而单纯的也不行,还得给些好处,这就是耕战制度的目的了,既能稳定国内,又能提升国家国力。

而这些都不足以实现迅速强国的目标,还缺少一重保障,毕竟军功无限,但是土地爵位有限,在耕地,军功都有爵位的情况下,总有入不敷出的一天,而且大量爵位的发放,固然极大提升积极性,也容易滋生,毕竟一旦翻身成了贵族,有钱人那肯定心思就不一样了,所以,这时候严苛峻法就成了最佳的保障,一来可以极大的约束百姓,二来秦朝的爵位军功极少可以世袭的,一旦犯罪,这些就被收回,也避免了爵位满天飞的局面,三来连坐制度也减轻了秦朝犯罪发生以及抓捕的难度,更是极为有效的避免了间谍的渗透。

可以说得上是好处多多,当然这对百姓来说并不是那么好,但一来日子还过得下去,还有希望,二来还有巨大的外部压力,矛盾很大一部分转移到了外部,而至于说后来一统之后依旧实行如此严酷的法律,主要还是为了防止国内生变,以及秦始皇需要继续集结全国之力做更多更大的事情,想用严法稳定局面。

只不过此时的情况与之前已经大不相同了,一来国内矛盾无法对外转移,国内的忍耐也到了一定的极限,二来滥用民力的危害太大,全国很大一部分劳力被征用,使得曾经的希望破灭,看不到活下去的希望,在秦始皇活着的时候尚能压制得住天下,而一旦始皇帝故去,天下的矛盾突然爆发,是谁也压制不住的,也是造成帝国崩塌的主要原因之一。

所以说因时因地的制出合适的制度才是强国之道,再好的制度如果不根据时代来做出转变,那也必然会被淘汰,秦因严刑峻法而强大,也因此而走向终点。

史记孙叔敖传译文

战国时期各国都面临紧迫的生存和发展问题,法家思想提倡的是用严刑峻法树立君王的权威,构建森严的等级社会,它能最大限度地把本国的人力物力***快速集中到国家机器掌控者的手中,最适合当时的时代;儒家思想提倡的是仁义道德,用柔性手段治国安邦,但在那个年代属于缓不济急;墨家思想主张非攻兼爱,如果哪个国家以墨家思想为指导,它立即就将面临被其它强国暴力征服的命运,所以也被淘汰

盛世施仁政,乱世用重典是什么意思

太史公说:“法令用以引导民众向善,刑罚用以阻止民众作恶。文法与刑律不完备时,善良的百姓依然心存戒惧地自我约束修身,是因为居官者行为端正不曾违乱纲纪。只要官吏奉公尽职按原则行事,就可以用它做榜样治理好天下,为什么非用严刑峻法不可呢?

孙叔敖是楚国的隐者。国相虞丘把他举荐给楚庄王,想让他接替自己职务。孙叔敖为官三月就升任国相,他施政教民,使得官民之间和睦同心,风俗十分淳美。他执政宽缓不苛却有禁必止,官吏不做邪恶伪诈之事,民间也无******发生。秋冬两季他鼓励人们进山***伐林木,春夏时便借上涨的河水把木材运出山外。百姓各有便利的谋生之路,都生活得很安乐。

庄王认为楚国原有的钱币太轻,就下令把小钱改铸为大钱,百姓用起来很不方便,纷纷放弃了自己的本业。管理市场的长官向国相孙叔敖报告说:“市场乱了,老百姓无人安心在那里做买卖,秩序很不稳定。”孙叔敖问:“这种情况有多久了?”市令回答:“已经有三个月。”孙叔敖说:“不必多言,我现在就设法让市场恢复原状。”

五天后,他上朝向庄王劝谏说:“先前更改钱币,是认为旧币太轻了。现在市令来报告说‘市场混乱,百姓无人安心在那里谋生,秩序很不稳定’。我请求立即下令恢复旧币制。”庄王同意了,颁布命令才三天,市场就回复了原貌。楚国的民俗是爱坐矮车,楚王认为矮车不便于驾马,想下令把矮车改高。

国相孙叔敖说:“政令屡出,使百姓无所适从,这不好。如果您一定想把车改高,臣请求让乡里人家加高门槛。乘车人都是有身分的君子,他们不能为过门槛频繁下车,自然就会把车的底座造高了。”楚王答应了他的请求。

过了半年,上行下效,老百姓都自动把坐的车子造高了。这就是孙叔敖不用下令管束百姓就自然顺从了他的教化,身边的人亲眼看到他的言行便仿效他,离得远的人观望四周人们的变化也跟着效法他。所以孙叔敖三次荣居相位并不沾沾自喜,他明白这是自己凭借才干获得的;三次离开相位也并无悔恨,因为他知道自己没有过错。

太史公说:“孙叔敖口出一言,郢都的市场秩序得以恢复。子产病逝,郑国百姓失声痛哭。公仪休看到妻子织出的布好就把她赶出家门。石奢放走父亲而***顶罪,使楚昭王树立了美名。李离错判罪而伏剑身亡,帮助晋文公整肃了国法。”

扩展资料:

孙叔敖的简介

孙叔敖(约前630年-约前593年),又称蒍敖、蒍艾猎或蒍饶,芈姓,?氏,名敖,字孙叔,春秋时期楚国名相,于水利兵法均有极大贡献。

孙叔敖因为其子孙安封于“孙丘”(即“寝丘”),故称“孙叔”,先秦人习惯将字放在名之前,故楚国人通称“孙叔敖”。

祖父?吕臣,父亲?贾。《孟子·告子下》有“孙叔敖举于海”之说。传说其父?贾与仇家子越结怨,为之所杀,因此孙叔敖一家匿藏于淮海之滨的“期思”(今河南淮滨期思镇),故说庄王举孙叔敖于海滨,拜为宰相(令尹)。

孙叔敖年轻时曾在野外看见两头蛇,当时乡俗谓见此蛇者必死。孙叔敖斩而埋之,免他人所见而同受其害。

公元前601年,孙叔敖出任楚国令尹,在任期间主持修建芍陂(今安丰塘),加强农业生产。因此西汉司马迁《史记》中赞其为循吏之首。还帮助楚国赢得了邲之战。

孙叔敖一生廉洁,去世时竟无棺木入殓。孙叔敖有子孙安,但他自知孙安只是碌碌庸才,临终嘱咐孙安不要求官,只要索取孙丘(即“寝丘”,今日河南固始县)为封地就可以了。孙安遵从了父亲的遗训,拒绝了楚庄王的封官请求,只要寝邱作为封地。寝邱偏远瘠薄,无人相争,孙叔敖的子孙就世代守在该地,繁衍生息。

百度百科-循吏列传

意思是:太平盛世要施行宽松的政策,世道混乱时,当施严刑峻法,不惜矫枉过正,震慑作乱者,来达到治理社会的目的。

乱世用重典中“乱世”是指中国古时各朝代社会出现凌乱及差劣局面的情况,与“盛世”相反;“重典”是指严苛的惩罚。全句指,为了整顿好社会上凌乱的局面,迫不得已唯有使用严苛的惩罚。而整体上,“乱世用重典”用于社会上的定义为,透过严苛的法律效果惩罚犯罪,来达到治理社会的目的。

乱世用重典,强调透过威吓的法律制度来解决所有社会问题,但是那不是唯一的解决方式而且过度地依赖法律制度,代表一厢情愿地认为法律制度不会有缺失、不会有疏误的可能,当警察抓错人、法官误判、冤狱发生的时候,透过重典只不过是凸显***治理社会的失责,并且使得冤狱变成难以挽回的遗憾。

扩展资料:

盛世施仁政典型人物:唐太宗,“民惟邦本,本固邦宁”。

在古代,执政者常挂嘴边的一句话是“民惟邦本”,简称“民本”。用今天的话来说叫“执政为民”。以这种思想来治理国家,被称为“民本模式”,代表人物是唐太宗李世民。

在中国历代帝王中,唐太宗李世民最有“民本意识”,他认为,“君依于国,国依于民。刻民以奉君,犹割肉以充腹,腹饱而身毙,君富而国亡”。李世民说话喜欢引经据典,他常提荀子的观点:“君,舟也;民,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李世民曾认真研究了朝代兴迭规律。据《贞观政要·仁义》,李世民称,“古来帝王以仁义为治,国祚延长,任法御人者,虽救弊于一时,败亡亦促”。

李世民的“民本模式”,就是借“仁义为治”实现的,表现为“宽律令”,具体操作分为礼刑并用、简约画一、宽仁慎刑三个层面。《唐六典·尚书刑部》注记,李世民指示长孙无忌、房玄龄等臣僚重新审订刑律条款,尤控***,他强调“死者不可复生”,要求“用法务在宽简”,所以唐律“比卉***,殆除其半”。为防错杀,李世民要求***案都要报中央,再三复核。

最能说明李世民“宽刑”的,是贞观六年(公元632年)发生的一件事。当年十二月,他在查阅***案件时,出于怜悯,下令将390名死囚全部放回家过年,来年秋再回长安就死。第二年死囚一个不少回来了,李世民很感动,干脆将这些死囚全部赦免。

李世民选贤任能、纳谏如流、赏罚分明,其治国模式成效斐然。执政几年后,便“海内升平,路不拾遗,外户不闭,商旅野宿焉”。贞观四年,全国被判***的仅29人。李世民在位年号为“贞观”,故史家赞誉李世民的治国模式为“贞观之治”。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四大治国模式